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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芫荽(香菜)不属于五辛

原标题:论芫荽(香菜)非属五辛

作者:法藏法师   来源:非思不可   发布:灵岩灯   时间:2020-05-09 06:10:02

目 录

前 言
佛陀禁食五辛之文据
总说佛典中之五辛
错解芫荽为五辛之原由
一、明代道家的张冠李戴
二、后人妄加经句
三、音义错置
四、今人解读错误
依佛法辞书与《本草》等文献明其非五辛
以植物学分类判其与五辛互不相属
由主要化学成分知其非荤辛
依发淫、生瞋作用之有无辨其非五辛
从分子生物学观其不同五辛
结 论

前 言

  中国汉传佛教长期以来,对五辛之所属食物为何,基本上皆有一定的共识, 同时也行之千年以上,在实行上与实修上皆无疑义。

  然而,近年来却有在华人素食餐饮中所常用之香菜(芫荽(音绥) Coriander Herb)也是属于五辛的说法出现。论者援引食五辛有种种过失之经文,将芫荽与五辛同列,从而宣称不得食芫荽(香菜)之论。

  此说一出,顿时在公众饮食当中造成对立与不安,也让人对古德之说法与作法产生疑惑,甚至让人因此对汉传佛教,及其所代表的清净素食文化与主张,产生了疑虑、信心动摇!

  问题不在于「要不要或能不能禁口腹」之欲,试想:南传与藏传佛教尚且不能断肉食,而华人佛教徒都能禁肉食千多年了,区区禁食香菜何难之有?

  问题在于:难道千多年来,古德都未曾注意到这个问题?都错认这个事实?传统的汉传佛教在饮食上不严谨吗?而事实是,大家香菜食用多年,并未有如经所说生瞋、发淫,乃至满身腥臭、身心浑钝的反应!

  因此,唐代大德乃至民初印光大师,都斩钉截铁的告知佛教学人芫荽非五辛。既然如此,何以今日我们却可冬烘地,在毫无详细考据的情况之下,只根据少数人的一、二私解,就认定芫荽为五辛,而让广大华人佛教群众的长期饮食习惯,就此「被检讨」、「被更改」甚至「被轻视」?

  因此,到底芫荽可不可食,已经不是一项个人单纯的习惯选择,或修行饮食改革而已,而是一项牵涉到整体汉传佛教饮食观、修行方式、饮食果报等等的重大问题!

  换言之,在五辛认定的问题上,甚至已涉及到整体汉传佛教的历史尊严问题,身为这一代汉传佛教继承者的我们,岂可轻易地在未有严谨讨论的前提下, 即人云亦云地说改就改?

  本文正是为了这个目的,乃分别就古来佛法典籍、医学著述,以及今人对于五辛及芫荽的物性、药理等之研究所得,分别阐明芫荽绝非五辛之事实,希望能给教内关心此事的同道,一个可资参考的依据。

佛陀禁食五辛之文据

  关于「不食五辛」,佛法大小乘经、律中多处有明文记载,最常被引用的有如下经句,今略举之: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八云:“是诸众生求三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T19, no. 945, p. 141, c4-13)

  《梵网经》卷二云:“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葱、慈葱、兰葱、兴蕖,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轻垢罪。”(T24, no. 1484, p. 1005, b14-16)

  《大般涅盘经》卷十一〈圣行品 十九〉云:“不食肉、不饮酒。五辛荤物,悉不食之。是故其身无有臭秽,常为诸天一切世人恭敬供养尊重赞叹。”(T12, no. 375, p. 674, b15-18)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二〈见闻利益品 十二〉云:“服水既毕,慎五辛、酒肉、邪淫、妄语,及诸杀害,一七日,或三七日。是善男子、善女人,于睡梦中,具见地藏菩萨现无边身,于是人处授灌顶水。”(T13, no. 412, p. 788, b23-26)

总说佛典中之五辛

  所谓的五辛,经、论所言大抵一致,即大蒜、革葱(茖葱)、慈葱、兰葱与 兴渠。如《梵网经》卷二云:“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葱、慈葱、兰葱、兴蕖,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T24, no. 1484, p. 1005, b14-15)

  《四分律名义标释》(明 弘赞辑)卷二十:

  五辛者:一葱、二薤、三韮、四蒜、五兴渠。兴渠者,梵音稍讹正云形具,此方本无。惟慈悯三藏,自西域归至于阗,方见。余国不覩。其根麤如细蔓菁,根而白,臭如蒜。彼国人种取根食之。时三藏冬到彼国,(故)不见其枝叶。韮,言九。薤,音械。(X44, no. 744, p. 555, a22-b1 // Z 1:70, p. 351, c6-9 // R70, p. 702, a6-9)

  《净心诫观法发真钞》(宋 允堪述)卷三云:

  五辛谓:胡葱(大萩)、茖葱(韮也)、韮葱(葱也)、兰葱(薤也)、兴渠(应 法师云:乌奈婆他那国比方相传云芸苔,非也。又亦云形具,正云兴宜。是树汁似桃脂状,酿于犊子肚中,作过为阿魏是也)。此五性热气荤,不利修行。(X59, no. 1096, p. 559, c24-p. 560, a3 // Z 2:10, p. 198, b12-15 // R105, p. 395, b12-15)

  此中五辛之大蒜,梵语 lasuna,即是蒜、葫、葫菱、家蒜。

  革葱(茖葱), 梵语 palaNdu,即是(韮,音九)、山葱、革山葱、小根菜。

  慈葱,梵 latarka,乃 葱之正名,即、胡葱、[卄/纠]葱、春葱。

  兰葱 ,梵语 grnjana ,即小蒜、家葱、(音械)、野生等。

  以上各经、论说法基本一致,且中土亦有出产,所以并无疑 义。唯「兴渠」一物为何?因是古代中土所无,所以古来有多种说法。如:

  《佛本行集经》卷二十四〈精进苦行品 二十九〉: (菩萨乞食时)或食内有兴渠臭熏诸辛味等,亦不从受。(T03, no. 190, p. 766, a8-9)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唐,法藏)卷四: 有说江南有,叶似野蒜草,根茎似韮,亦名[卄/考]咾子,无子,北地所无也。又释其阿魏药梵语名兴渠,将谓是此辛臭物之苗叶。(T40, no. 1813, p. 637, a7-10)

  《菩萨戒本疏》(唐,新罗义寂)卷 2: 岭南生兴渠,形似倭韮气味似蒜。(T40, no. 1814, p. 672, a21-23)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宋,元照)卷一: 五辛者荤菜也,荤谓臭气。(T40, no. 1805, p. 171, c5-6)

  又云: 五辛者,荤菜也(荤谓臭气。一葱、二薤、三韭、四蒜、五兴渠)。(T40, no. 1805, p. 171, c5-6)

   卷 3 又云: 兴渠根如萝卜(T40, no. 1805, p. 378, b19)

  《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宋,智圆)卷 4: 兴渠者,应法师云:梵音讹也,应云兴宜。慈闵云:根形如萝卜,出土辛臭。慈闵冬到彼土不见其苗。此五物辛而复荤故。经云。五辛能荤。有辛而不荤者,如姜芥之属。则非所制。苍颉篇云。荤辛菜也。凡物辛臭者皆曰荤。……今约理解乃以辣味逼迫于舌。……荤气经宿犹存。」(T39, no. 1801, p. 997, b9-17)

  《佛祖统纪》(宋,志盘)卷 33: 兴渠,葱蒺也。生熟皆臭。叶如蔓菁,其臭如蒜。经音义云:「生于阗国」。 应法师云:「乌荼国人常食,即阿魏」(T49, no. 2035, p. 323, a6-7)

  《宋高僧传》〈唐,洛阳罔极寺慧日传〉(宋,赞宁等撰)卷 29: 兴渠人多说不同,或云薹、胡荽或云阿魏。唯净土集中别行书出云:五辛 此土唯有四,一蒜、二韮、三葱、四薤,阙于兴渠。梵语稍讹,正云形具, 余国不见,回至于阗方得见也。根麁如细蔓,菁根而白,其臭如蒜。彼国人种取根食也,于时冬天到彼不见枝叶。(芸)薹、(胡)荽非五辛,所食无罪。(慧)日亲见为验欤。(T50, no. 2061, p. 890, b27-c4)

  《三藏法数》(明?一如等集注)云: 兴渠者,叶如蔓菁,根如萝卜,生熟皆臭如蒜。出于阗国,华夏不产,故不翻也。

  以上是唐、宋、明三代对于兴渠之气味与外型的描述,看法基本是一致的,总不外是:出土辛臭、生熟皆腥臭如蒜、辣味逼迫于舌、荤气经宿犹存;叶似野蒜草(蔓菁)、根如萝卜、菁根而白、茎根似韮。此皆与今日的所谓芫荽,无论就根、茎、叶外型或气味等皆不相同!唐朝时的 慧日大师,甚至还直说:(芸)薹、(胡)荽非五辛,所食无罪!这是存在于唐朝,明确说明「胡荽(芫荽)」非五辛的最早文据!

错解芫荽为五辛之原由

  一、明代道家的张冠李戴

  因为明代之道教直接将「胡荽」错误的取代「兴渠」之名,并将之列为道教的「五荤菜」。所以明代之重要医药书《本草纲目》(李时珍,1518-1593)菜部乃云:练形家以小蒜、大蒜、韭、芸苔、胡荽为五荤,道家以韭、薤、蒜、芸苔、 胡荽为五荤

  此书根据练形家与道家的说法,直接将胡荽取代兴渠,而列为练形家与道家的「五荤(辛)」!(注意:这是引用练形家与道家等的说法,而非《本草纲目》本身的见解)至于什么是练形家与道家的所谓「胡荽」呢?可视为《本草纲目》 的批注书之《本草备要补注》(清代)则直接点名,即是佛家的所谓「兴渠」! 如彼文云:

  楞严经》曰五荤熟食发淫,生啖增恚。故释氏解之,释家以大蒜、小蒜、 兴渠、慈葱、茖葱,为五荤。慈葱,冬葱也。茖葱,山葱也。兴渠,西域菜,即中国之荽(音「虽」)。

  此文将「兴渠」看作是西域菜,并根据《本草纲目》的说法,进一步张冠李戴地「推论」此即中国之「(芫)荽」

  其实在明朝以前(见前引文),胡荽并非指经上所言的「兴渠」,但却先被 《本草纲目》依道家与练形家之说法,用「胡荽」取代兴渠,接着于《本草备要补注》中,更进一步推论为此兴渠即是张骞使西域所得的「荽」菜。而中国出产之荽,其「荽」所指为何?《康熙辞典》正是解释为胡荽、香菜或芫荽,亦注其为「张骞使西域得胡荽」。如此一来,原来在明朝以前,真正五辛之一的「兴渠」是没有「胡荽」之名的,而今却被明、清两代的医学书根据练形家与道家的说法,先后推论成「兴渠就是胡荽」。再清代之辞书又解释芫荽就是胡荽之后(今日的百科全书亦有把芫荽的别名称为「胡荽」的),结果「因为芫荽就是胡荽、胡荽即是兴渠、兴渠正是五辛」,所以「芫荽是五辛不得食」的错误知见就此产生了!也因此才造成近来教界有少数人,对于芫荽(香菜)这类食物避之唯恐不及的现 像。

  然而,此一道家的谬误,明朝的弘赞律师即有明文破斥,这也是早在明代 以来即已存在的,破斥道家说胡荽(芫荽)是五辛之谬误的最直接文据!如《梵网经菩萨戒略疏》卷 4 云:兴渠,是梵语,亦云兴宜,此云少,此方无有。叶似芜菁,根似萝卜。冬则苗叶俱落,出土辛臭。凡是荤辛臭者,皆不得食。道家以芸薹、胡荽为荤,非也。(X38, no. 695, p. 722, a8-10 // Z 1:60, p. 412, d18-p. 413, a2 // R60, p. 824, b18-p. 825, a2)

  此文明白地分辨了兴渠的形象为「叶似芜菁,根似萝卜」,这是与今日的芫荽绝不相同的。而文末更明白的点出道家所说之谬:「道家以芸薹、胡荽为荤,非也」

  关于这点,民初 印光大师也同样认定是后代道家所妄立,如大师在《文钞》 三编,下册,〈答善熏师问〉时即说到:五荤,我国只有四,即葱韭薤蒜。薤,即小蒜。西域有兴渠,吾国无此一 种。有以芫荽为五荤之一者,乃外道所立耳。

  而素来与道教关系甚密的部分西藏修道士,在与道士交流、参考后,不明就里的也跟着道士将「胡荽」列为五辛,并画为图像(藏地严寒不产胡荽,故需作画辨认),再于今日传回汉地。然后在「有图有真相」的错觉下,看到的人就信誓旦旦地大力提倡起「芫荽是五辛」之说了。可以说,明代练形家、道家将芫荽错指为兴渠的张冠李戴之谬误,在沈寂了数百年之后,到了近几年,经由藏地又传回了汉传佛教的化区!

  二、后人妄加经句

  此外,确实也有部分汉文经典明文写着「胡荽」不得食的文据,如:《大方广菩萨藏经中文殊师利根本一字陀罗尼经》卷 1 云: 诸善男子若欲经过师子虎狼毒蛇怨贼一切险难之处。当须净其身心。不得近诸女人及吃一切五辛酒肉芸薹胡荽。于诸众生起大悲想。至心诵呪呪之四十九遍。而诸怨恶自然退散。(T20, no. 1181, p. 781, a2-6)

  此中虽出现「芸苔、胡荽」之句,但经比对发现,之前经文已说「吃一切五辛、酒肉」,而芸苔、胡荽既是五辛,已包含在前句中,何须另提?这是第一个疑点。其次,考察宋、元、明、甲等版本,发现皆无此「芸苔、胡荽」之句,这显系后人所加,这是第二个疑点。而且,单独明文说此二者为「不可食」,乃是诸经中的孤例,这是第三个疑点。有以上三个疑点并存,因此此文并不足作为相信之实据!

  三、音义错置

  再者,此「胡荽」,虽在清代所编辑的《康熙辞典》中被解释为即是香菜或芫荽,但在佛法辞书的解释,却是认为此「胡荽」乃是「胡菱(音凌)」的异字,亦即「胡荽」所指为「大蒜」(胡菱即大蒜,见前第三节所述),而非指后世所说的「芫荽」。如《一切经音义》卷五十八云: 胡菱,又作[卄/绥]、荾、荽,三形同,私佳反韵。略云胡荾。(T54, no. 2128, p. 694, b10)

  四、今人解读错误

  另外近来在网络上也有人引藏经,论说「胡荽」不得食的文章,如大陆「学佛网」所收录的一篇名为〈为什么不能吃香菜?〉之文(台湾的某些社群网站也都引用此段经文,始作俑者待考),就引《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的文句(其实是《大正藏》古逸部中,译者不详的《诸经要略文》卷一,但其引文比对藏经有诸多讹误,今一并改之)云:

  谨检大小乘经,食「胡葰菜」得恶趣报。《大顺经》云:食此菜者所生之处不得闻经佛法。《华报经》云:食此菜者生生之处不覩诸佛被八增疾。《天畔经》云:若误食此菜不生悔。长劫处阿鼻地狱无有出期。若故食者不通忏悔。《大集经》云:此菜者是天魔波旬变身作千年媚狐尿处因生此菜,食者能灭道。……世间一切罪极不过五逆、盗常住物,此不通忏悔。若对吃胡葰人,五逆、盗常住僧物人,吾即能救,吃胡葰菜人自业深重厚,吾不能救也。《菩萨戒经》中兰葱是也,食者结业罪。(T85, no. 2821, p. 1205, b9-20)

  关于上文之解读,关键在于末两句:「《菩萨戒经》兰葱是也,食者结业罪。」此乃指出:引文中所谓的「胡葰菜」,指的正是梵网《菩萨戒经》中所说的「兰葱」是也,根本不是该文所指的「香菜」! 该文作者显然未能正确解读引文之关键文意而再次地张冠李戴,还以一副老成说道者的姿态,说什么「学佛人鸡鸭鱼肉都舍得不吃,一口香菜还有什么舍不了的呢?再说贪着滋味也是罪过呀。」之类道貌岸然、似是而非的话,既完全错导了读者的认知,更让人感到啼笑皆非!

  综合以上四点错误,所以才有今日的所谓「芫荽是五辛,不得食」的说法。

依佛法辞书与《本草》等文献明其非五辛

   事实上,《本草备要》一书可说是清代汪昂对明代《本草纲目》这本医药巨著的精简暨补注版,其正确度有待考据。更甚者,岂可以一般性之文字辞书即做最终之认定,而否定中国汉传佛教自古以来对「兴渠」为何物的认知?其实,早在唐朝时,即有佛教专属的辞书,对兴渠之名义有明确的描述,如 《一切经音义》(唐.慧琳)卷 45:兴渠,梵语阿魏药也。(T54, no. 2128, p. 607, b5)

  又云: 此是树汁(《翻译名义集》卷 3 云:似桃胶),西国取之以置食中,今有阿魏药是也。(T54, no. 2128, p. 750, b5)

  此外,《本草纲目》也同样认定兴渠即是「阿魏药」,在其〈菜部〉中的蒜, 如是云:佛家以大蒜、小蒜、慈葱、兰葱、兴渠为五荤。兴渠,即阿魏也。 虽各不同,然皆辛熏之物,生食增恚,熟食发淫,有损性灵,故绝之也。

  以上引文亦举出兴渠乃中药材当中的「阿魏」,显然与该书清代的注释书有别!而阿魏在《本草备要》中又有「出西番,木脂熬成,极臭」之语,及其补注亦云:「人多以胡蒜白膺之」,既然多以胡蒜白取代阿魏。可见「阿魏」才是比较符合葱蒜一类之五辛,也可视为即是经典中所言「兴渠」的提炼物,既言其「木脂熬成,极臭」,也根本与草本的芫荽大不相同!而这也是权威的中国明代医药典籍《本草纲目》所认定的。

  以上是就古来经典文献的记载,经比对整理而说明芫荽非五辛之理。然而古代碍于交通、语言等隔阂,以及对植物名称、药性的定义与研究不是很严谨之 故,有时仍不免有讹传或混淆的情况发生。以下将更以现代植物学在各个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比较分析,以进一步的论证「芫荽非五辛」之事实。

以植物学分类判其与五辛互不相属

  首先,从植物学之分类而言,葱、蒜、韭、薤一类,皆属葱科(旧属百合科) 葱属之植物( Allium ) ,但芫荽却是伞形科(伞形科 Apiaceae ) 芫荽属。

根据百科全书的说明:芫荽原产于地中海沿岸,常以嫩叶作调料蔬菜食用。埃及于公元前 3~前 2 世纪曾以此为供品。汉代张骞出使西域时引入中国,8~12 世纪传入日本。现中国南、北与台湾都有栽培。根白色,主根稍粗,侧根发生不规则。由此不同分属的两类来看,芫荽不属五辛也是很明显的。

  此外,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网络)询答系统的「常见问答」(http://faq.fda.gov.tw/Search/Detail.aspx?id=448 )中,对于目前民间所食用的五辛,亦有如下明确的答复:

   问:何谓植物五辛(葱、蒜、韭、荞及兴渠)请再详述?

   答:(1)葱:含青葱、红葱、革葱、慈葱、兰葱、薤。
  (2)蒜:含大蒜、蒜苗。
  (3)韭:含韭菜、韭黄、韭菜花。
  (4)荞:即为蕗荞(即薤)。
  (5)兴渠:即为洋葱。

  此中,已明确的指出,「兴渠即为洋葱」的事实!

由主要化学成分知其非荤辛

  据现代化学成分研究,蒜之臭味来源为其共同成分中的大蒜素(Allicin),又名蒜辣素;蒜素;学名为二烯丙基二硫-氧[S]化合物,是从葱科葱属植物大蒜的鳞茎中提取的一种有机硫化合物,也存在于洋葱和其他葱科植物中。

气味来源提取主成分

蒜素(二烯丙基硫代亚磺酸酯)、二丙烯基硫化物(dially sulfide, DAS)、二丙烯基二硫化物(diallyl disulfide, DADS) 、二丙烯基三硫化物(dially trisulfide, DAT)、丙烯 基二硫醚(methyl allyl disulfide)、丙烯基三硫醚( methyl allyl trisulfide)
二甲基三硫化物(dimethyl trisulfide), 甲基丙基三硫化物 (methylpropyl trisulfide),甲基丙基二硫化物 (methylpropyl disulfide),丙基异丙基二硫化物 (propylisopropyl disulfide),甲基烯丙基三硫化物 (methylallyl trisulfide)二甲基二硫化物(dimethyl disulfide)
二烯丙基硫醚、蒜素
甲基烯丙基二硫化物(methyl allyl sisulfide),二甲基二硫 化物(dimethyl disulfide), 2-丙烯基(烯丙基)二硫化物 〔2-propenyl(allyl)disulfide〕
阿魏 (R)-仲丁基 1-丙烯基二硫醚[(R) -2-butyl1-propenyldisulfide],1(1-甲硫基丙基)1-丙烯基二 硫醚[1(1-methylthiopropyl)1-propenyl disulfide],仲丁基 3-甲硫基烯丙基二硫醚(2-butyl 3-methylthioa llyldisulfide), 二甲基三硫醚(dimethyl trisulfide)
芫荽 正癸醛(decanal),壬醛(nonanal)和芳樟醇(linalool)、 芫荽异香豆精(coriandrin),二氢芫菜异香豆精 (dihydrocoriandrin),芫荽异香豆酮(coriandrone)A、B。

  注:以上化学成分数据皆来自网络,非笔者实验室亲自检验。

  由上可知,这些植物的气味成分,除了芫荽是来自醛及酮类化合物外,其余蒜葱、韭薤、兴渠的臭味成分,皆来自有腥臭味的「二硫化物」,故知芫荽与其他五者之不同也是很明显的。

依发淫、生瞋作用之有无辨其非五辛

  关于《楞严经》「熟食发淫,生啖增恚」,是否为五辛中共同成分所为,则须先定义「发淫」与「瞋恚」在人体生理学上如何运作?例如是否是刺激交感神经兴奋?或是肾上腺素分泌? 甚至所谓「女性发淫」是否是指促进动情激素分泌?而男性是否是指增加阴茎海绵体的血流量?另外,人类心理变化牵涉到人体生理化学作用的层面甚广,恐怕不是五辛当中单一或数种化合物可以验证,笔者姑且由中医药文献上针对这六种植物的功效做一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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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葱韭的种子可治阳痿,而韭更有补肾阳的作用!此外,葱、薤等皆有通阳(在中医学,通阳乃指身体热能可交通上下、内外)之功能,大蒜、阿魏可杀虫,葱可驱虫,而大蒜与韭多食皆有昏神之弊。 此六者唯一共同处为性味皆是辛温,但姜、芥等也属辛温之性,所谓「有辛而不荤者,如姜、芥之属。则非所制。」(见前引),因此可知并非辛温之性的食物皆不得食。再依药理功效而言,芫荽也仅发汗这点与葱稍同,但这也还远不及可食用的「姜、芥」之发汗效果,此外就根本没有所谓的「发淫」之功能了,依此种种不同的「功效」看,将芫荽与五辛相提并论是非常不恰当的!

从分子生物学观其不同五辛

   芫荽从其文献、功效、成分当中看来,皆不属于五辛之类已如上文所述可知。
今再根据中华民国卫生署,于民国98年10月署授食字第0981800389号公告的蒜、韭、荞(即薤)、葱、洋葱成分检验方法(见网络附图)之公告中,提示利用这五辛中各自所含有的不同目标基因(rRNA),去检测食品中是否含这五辛成分。其中根本将「芫荽」之检验摒除在外!由此亦可见,在国家最高阶的食品认证机制中,也根本不认为「芫荽」是五辛之属。

结 论

  如前所述,华人汉传佛教千多年来所推行的优良素食文化中,对于「五辛」 之认定,无论是典籍记载,或古德相传,都是非常严谨而清晰的。在可食与不可食之间,千多年来也有很明确的分辨,并且已形成重要的华人饮食文化之一部份。 改与不改,绝非「个人私事」,这甚至是牵涉整体汉传佛教尊严的重要大事!若真有不当,改进当然没问题,但身为出家人,尤其在教内渐渐具有指标意义的住持大德,岂可在毫不考据的情况下,就只为了「怕别人说话」或「宁可不吃以免犯错」的看似小心,其实是不负责任(让无知者也惶恐仿效)之作法,而让可能是错误的饮食知见,被有样学样的流传于后代?这在行为上固然是一种不实事求是,只求个人明哲保身的处事(世)态度,但同时也反应出其对汉传佛教的无知、缺乏信心,乃至不思有以承担及捍卫的心态,这亦正是今日部份汉传佛教徒的潜在心态。因此,为了整体汉传佛教的住持与弘扬着想,我们于此课题绝不能不有所谨慎与警觉。

  庆幸的是,经由本文在佛典经、疏文献与现代相关食品信息的整合理解下,透过几个重要且根本论据的提出,我们可以肯定的说,华人汉传佛教千多年来所食用的芫荽(香菜)并非五辛!希望本文的提出,足以让世界各地广大的佛弟子们,对汉传佛教保持信心,同时在日后香菜的食用上,也能感到安心了。

  最后,还要感谢僧伽林佛法翻译班学员,因为有你们的协助收集资料,才使得本文得以有更好的现代科学文献之说服力。

  佛历二五五七年 结夏中初稿
  佛历二五六一年 佛诞日润稿

  天台沙门 法藏 写于
  楠西 僧伽林 万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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