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 言 佛陀禁食五辛之文据 总说佛典中之五辛 错解芫荽为五辛之原由 一、明代道家的张冠李戴 二、后人妄加经句 三、音义错置 四、今人解读错误 依佛法辞书与《本草》等文献明其非五辛 以植物学分类判其与五辛互不相属 由主要化学成分知其非荤辛 依发淫、生瞋作用之有无辨其非五辛 从分子生物学观其不同五辛 结 论 |
中国汉传佛教长期以来,对五辛之所属食物为何,基本上皆有一定的共识, 同时也行之千年以上,在实行上与实修上皆无疑义。
然而,近年来却有在华人素食餐饮中所常用之香菜(芫荽(音绥) Coriander Herb)也是属于五辛的说法出现。论者援引食五辛有种种过失之经文,将芫荽与五辛同列,从而宣称不得食芫荽(香菜)之论。
此说一出,顿时在公众饮食当中造成对立与不安,也让人对古德之说法与作法产生疑惑,甚至让人因此对汉传佛教,及其所代表的清净素食文化与主张,产生了疑虑、信心动摇!
问题不在于「要不要或能不能禁口腹」之欲,试想:南传与藏传佛教尚且不能断肉食,而华人佛教徒都能禁肉食千多年了,区区禁食香菜何难之有?
问题在于:难道千多年来,古德都未曾注意到这个问题?都错认这个事实?传统的汉传佛教在饮食上不严谨吗?而事实是,大家香菜食用多年,并未有如经所说生瞋、发淫,乃至满身腥臭、身心浑钝的反应!
因此,唐代大德乃至民初印光大师,都斩钉截铁的告知佛教学人:芫荽非五辛。既然如此,何以今日我们却可冬烘地,在毫无详细考据的情况之下,只根据少数人的一、二私解,就认定芫荽为五辛,而让广大华人佛教群众的长期饮食习惯,就此「被检讨」、「被更改」甚至「被轻视」?
因此,到底芫荽可不可食,已经不是一项个人单纯的习惯选择,或修行饮食改革而已,而是一项牵涉到整体汉传佛教饮食观、修行方式、饮食果报等等的重大问题!
换言之,在五辛认定的问题上,甚至已涉及到整体汉传佛教的历史尊严问题,身为这一代汉传佛教继承者的我们,岂可轻易地在未有严谨讨论的前提下, 即人云亦云地说改就改?
本文正是为了这个目的,乃分别就古来佛法典籍、医学著述,以及今人对于五辛及芫荽的物性、药理等之研究所得,分别阐明芫荽绝非五辛之事实,希望能给教内关心此事的同道,一个可资参考的依据。
关于「不食五辛」,佛法大小乘经、律中多处有明文记载,最常被引用的有如下经句,今略举之: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八云:“是诸众生求三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T19, no. 945, p. 141, c4-13)
《梵网经》卷二云:“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葱、慈葱、兰葱、兴蕖,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轻垢罪。”(T24, no. 1484, p. 1005, b14-16)
《大般涅盘经》卷十一〈圣行品 十九〉云:“不食肉、不饮酒。五辛荤物,悉不食之。是故其身无有臭秽,常为诸天一切世人恭敬供养尊重赞叹。”(T12, no. 375, p. 674, b15-18)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二〈见闻利益品 十二〉云:“服水既毕,慎五辛、酒肉、邪淫、妄语,及诸杀害,一七日,或三七日。是善男子、善女人,于睡梦中,具见地藏菩萨现无边身,于是人处授灌顶水。”(T13, no. 412, p. 788, b23-26)
所谓的五辛,经、论所言大抵一致,即大蒜、革葱(茖葱)、慈葱、兰葱与 兴渠。如《梵网经》卷二云:“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葱、慈葱、兰葱、兴蕖,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T24, no. 1484, p. 1005, b14-15)
《四分律名义标释》(明 弘赞辑)卷二十:
五辛者:一葱、二薤、三韮、四蒜、五兴渠。兴渠者,梵音稍讹正云形具,此方本无。惟慈悯三藏,自西域归至于阗,方见。余国不覩。其根麤如细蔓菁,根而白,臭如蒜。彼国人种取根食之。时三藏冬到彼国,(故)不见其枝叶。韮,言九。薤,音械。(X44, no. 744, p. 555, a22-b1 // Z 1:70, p. 351, c6-9 // R70, p. 702, a6-9)
《净心诫观法发真钞》(宋 允堪述)卷三云:
五辛谓:胡葱(大萩)、茖葱(韮也)、韮葱(葱也)、兰葱(薤也)、兴渠(应 法师云:乌奈婆他那国比方相传云芸苔,非也。又亦云形具,正云兴宜。是树汁似桃脂状,酿于犊子肚中,作过为阿魏是也)。此五性热气荤,不利修行。(X59, no. 1096, p. 559, c24-p. 560, a3 // Z 2:10, p. 198, b12-15 // R105, p. 395, b12-15)
此中五辛之大蒜,梵语 lasuna,即是蒜、葫、葫菱、家蒜。
革葱(茖葱), 梵语 palaNdu,即是(韮,音九)、山葱、革山葱、小根菜。
慈葱,梵 latarka,乃 葱之正名,即、胡葱、[卄/纠]葱、春葱。
兰葱 ,梵语 grnjana ,即小蒜、家葱、(音械)、野生等。
以上各经、论说法基本一致,且中土亦有出产,所以并无疑 义。唯「兴渠」一物为何?因是古代中土所无,所以古来有多种说法。如:
《佛本行集经》卷二十四〈精进苦行品 二十九〉: (菩萨乞食时)或食内有兴渠臭熏诸辛味等,亦不从受。(T03, no. 190, p. 766, a8-9)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唐,法藏)卷四: 有说江南有,叶似野蒜草,根茎似韮,亦名[卄/考]咾子,无子,北地所无也。又释其阿魏药梵语名兴渠,将谓是此辛臭物之苗叶。(T40, no. 1813, p. 637, a7-10)
《菩萨戒本疏》(唐,新罗义寂)卷 2: 岭南生兴渠,形似倭韮气味似蒜。(T40, no. 1814, p. 672, a21-23)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宋,元照)卷一: 五辛者荤菜也,荤谓臭气。(T40, no. 1805, p. 171, c5-6)
又云: 五辛者,荤菜也(荤谓臭气。一葱、二薤、三韭、四蒜、五兴渠)。(T40, no. 1805, p. 171, c5-6)
卷 3 又云: 兴渠根如萝卜(T40, no. 1805, p. 378, b19)
《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宋,智圆)卷 4: 兴渠者,应法师云:梵音讹也,应云兴宜。慈闵云:根形如萝卜,出土辛臭。慈闵冬到彼土不见其苗。此五物辛而复荤故。经云。五辛能荤。有辛而不荤者,如姜芥之属。则非所制。苍颉篇云。荤辛菜也。凡物辛臭者皆曰荤。……今约理解乃以辣味逼迫于舌。……荤气经宿犹存。」(T39, no. 1801, p. 997, b9-17)
《佛祖统纪》(宋,志盘)卷 33: 兴渠,葱蒺也。生熟皆臭。叶如蔓菁,其臭如蒜。经音义云:「生于阗国」。 应法师云:「乌荼国人常食,即阿魏」(T49, no. 2035, p. 323, a6-7)
《宋高僧传》〈唐,洛阳罔极寺慧日传〉(宋,赞宁等撰)卷 29: 兴渠人多说不同,或云薹、胡荽或云阿魏。唯净土集中别行书出云:五辛 此土唯有四,一蒜、二韮、三葱、四薤,阙于兴渠。梵语稍讹,正云形具, 余国不见,回至于阗方得见也。根麁如细蔓,菁根而白,其臭如蒜。彼国人种取根食也,于时冬天到彼不见枝叶。(芸)薹、(胡)荽非五辛,所食无罪。(慧)日亲见为验欤。(T50, no. 2061, p. 890, b27-c4)
《三藏法数》(明?一如等集注)云: 兴渠者,叶如蔓菁,根如萝卜,生熟皆臭如蒜。出于阗国,华夏不产,故不翻也。
以上是唐、宋、明三代对于兴渠之气味与外型的描述,看法基本是一致的,总不外是:出土辛臭、生熟皆腥臭如蒜、辣味逼迫于舌、荤气经宿犹存;叶似野蒜草(蔓菁)、根如萝卜、菁根而白、茎根似韮。此皆与今日的所谓芫荽,无论就根、茎、叶外型或气味等皆不相同!唐朝时的 慧日大师,甚至还直说:(芸)薹、(胡)荽非五辛,所食无罪!这是存在于唐朝,明确说明「胡荽(芫荽)」非五辛的最早文据!
一、明代道家的张冠李戴
因为明代之道教直接将「胡荽」错误的取代「兴渠」之名,并将之列为道教的「五荤菜」。所以明代之重要医药书《本草纲目》(李时珍,1518-1593)菜部乃云:练形家以小蒜、大蒜、韭、芸苔、胡荽为五荤,道家以韭、薤、蒜、芸苔、 胡荽为五荤。
此书根据练形家与道家的说法,直接将胡荽取代兴渠,而列为练形家与道家的「五荤(辛)」!(注意:这是引用练形家与道家等的说法,而非《本草纲目》本身的见解)至于什么是练形家与道家的所谓「胡荽」呢?可视为《本草纲目》 的批注书之《本草备要补注》(清代)则直接点名,即是佛家的所谓「兴渠」! 如彼文云:
《楞严经》曰五荤熟食发淫,生啖增恚。故释氏解之,释家以大蒜、小蒜、 兴渠、慈葱、茖葱,为五荤。慈葱,冬葱也。茖葱,山葱也。兴渠,西域菜,即中国之荽(音「虽」)。
此文将「兴渠」看作是西域菜,并根据《本草纲目》的说法,进一步张冠李戴地「推论」此即中国之「(芫)荽」。
其实在明朝以前(见前引文),胡荽并非指经上所言的「兴渠」,但却先被 《本草纲目》依道家与练形家之说法,用「胡荽」取代兴渠,接着于《本草备要补注》中,更进一步推论为此兴渠即是张骞使西域所得的「荽」菜。而中国出产之荽,其「荽」所指为何?《康熙辞典》正是解释为胡荽、香菜或芫荽,亦注其为「张骞使西域得胡荽」。如此一来,原来在明朝以前,真正五辛之一的「兴渠」是没有「胡荽」之名的,而今却被明、清两代的医学书根据练形家与道家的说法,先后推论成「兴渠就是胡荽」。再清代之辞书又解释芫荽就是胡荽之后(今日的百科全书亦有把芫荽的别名称为「胡荽」的),结果「因为芫荽就是胡荽、胡荽即是兴渠、兴渠正是五辛」,所以「芫荽是五辛不得食」的错误知见就此产生了!也因此才造成近来教界有少数人,对于芫荽(香菜)这类食物避之唯恐不及的现 像。
然而,此一道家的谬误,明朝的弘赞律师即有明文破斥,这也是早在明代 以来即已存在的,破斥道家说胡荽(芫荽)是五辛之谬误的最直接文据!如《梵网经菩萨戒略疏》卷 4 云:兴渠,是梵语,亦云兴宜,此云少,此方无有。叶似芜菁,根似萝卜。冬则苗叶俱落,出土辛臭。凡是荤辛臭者,皆不得食。道家以芸薹、胡荽为荤,非也。(X38, no. 695, p. 722, a8-10 // Z 1:60, p. 412, d18-p. 413, a2 // R60, p. 824, b18-p. 825, a2)
此文明白地分辨了兴渠的形象为「叶似芜菁,根似萝卜」,这是与今日的芫荽绝不相同的。而文末更明白的点出道家所说之谬:「道家以芸薹、胡荽为荤,非也」!
关于这点,民初 印光大师也同样认定是后代道家所妄立,如大师在《文钞》 三编,下册,〈答善熏师问〉时即说到:五荤,我国只有四,即葱韭薤蒜。薤,即小蒜。西域有兴渠,吾国无此一 种。有以芫荽为五荤之一者,乃外道所立耳。
而素来与道教关系甚密的部分西藏修道士,在与道士交流、参考后,不明就里的也跟着道士将「胡荽」列为五辛,并画为图像(藏地严寒不产胡荽,故需作画辨认),再于今日传回汉地。然后在「有图有真相」的错觉下,看到的人就信誓旦旦地大力提倡起「芫荽是五辛」之说了。可以说,明代练形家、道家将芫荽错指为兴渠的张冠李戴之谬误,在沈寂了数百年之后,到了近几年,经由藏地又传回了汉传佛教的化区!
此外,确实也有部分汉文经典明文写着「胡荽」不得食的文据,如:《大方广菩萨藏经中文殊师利根本一字陀罗尼经》卷 1 云: 诸善男子若欲经过师子虎狼毒蛇怨贼一切险难之处。当须净其身心。不得近诸女人及吃一切五辛酒肉芸薹胡荽。于诸众生起大悲想。至心诵呪呪之四十九遍。而诸怨恶自然退散。(T20, no. 1181, p. 781, a2-6)
此中虽出现「芸苔、胡荽」之句,但经比对发现,之前经文已说「吃一切五辛、酒肉」,而芸苔、胡荽既是五辛,已包含在前句中,何须另提?这是第一个疑点。其次,考察宋、元、明、甲等版本,发现皆无此「芸苔、胡荽」之句,这显系后人所加,这是第二个疑点。而且,单独明文说此二者为「不可食」,乃是诸经中的孤例,这是第三个疑点。有以上三个疑点并存,因此此文并不足作为相信之实据!
再者,此「胡荽」,虽在清代所编辑的《康熙辞典》中被解释为即是香菜或芫荽,但在佛法辞书的解释,却是认为此「胡荽」乃是「胡菱(音凌)」的异字,亦即「胡荽」所指为「大蒜」(胡菱即大蒜,见前第三节所述),而非指后世所说的「芫荽」。如《一切经音义》卷五十八云: 胡菱,又作[卄/绥]、荾、荽,三形同,私佳反韵。略云胡荾。(T54, no. 2128, p. 694, b10)
另外近来在网络上也有人引藏经,论说「胡荽」不得食的文章,如大陆「学佛网」所收录的一篇名为〈为什么不能吃香菜?〉之文(台湾的某些社群网站也都引用此段经文,始作俑者待考),就引《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的文句(其实是《大正藏》古逸部中,译者不详的《诸经要略文》卷一,但其引文比对藏经有诸多讹误,今一并改之)云:
谨检大小乘经,食「胡葰菜」得恶趣报。《大顺经》云:食此菜者所生之处不得闻经佛法。《华报经》云:食此菜者生生之处不覩诸佛被八增疾。《天畔经》云:若误食此菜不生悔。长劫处阿鼻地狱无有出期。若故食者不通忏悔。《大集经》云:此菜者是天魔波旬变身作千年媚狐尿处因生此菜,食者能灭道。……世间一切罪极不过五逆、盗常住物,此不通忏悔。若对吃胡葰人,五逆、盗常住僧物人,吾即能救,吃胡葰菜人自业深重厚,吾不能救也。《菩萨戒经》中兰葱是也,食者结业罪。(T85, no. 2821, p. 1205, b9-20)
关于上文之解读,关键在于末两句:「《菩萨戒经》中兰葱是也,食者结业罪。」此乃指出:引文中所谓的「胡葰菜」,指的正是梵网《菩萨戒经》中所说的「兰葱」是也,根本不是该文所指的「香菜」! 该文作者显然未能正确解读引文之关键文意而再次地张冠李戴,还以一副老成说道者的姿态,说什么「学佛人鸡鸭鱼肉都舍得不吃,一口香菜还有什么舍不了的呢?再说贪着滋味也是罪过呀。」之类道貌岸然、似是而非的话,既完全错导了读者的认知,更让人感到啼笑皆非!
综合以上四点错误,所以才有今日的所谓「芫荽是五辛,不得食」的说法。
事实上,《本草备要》一书可说是清代汪昂对明代《本草纲目》这本医药巨著的精简暨补注版,其正确度有待考据。更甚者,岂可以一般性之文字辞书即做最终之认定,而否定中国汉传佛教自古以来对「兴渠」为何物的认知?其实,早在唐朝时,即有佛教专属的辞书,对兴渠之名义有明确的描述,如 《一切经音义》(唐.慧琳)卷 45:兴渠,梵语阿魏药也。(T54, no. 2128, p. 607, b5)
又云: 此是树汁(《翻译名义集》卷 3 云:似桃胶),西国取之以置食中,今有阿魏药是也。(T54, no. 2128, p. 750, b5)
此外,《本草纲目》也同样认定兴渠即是「阿魏药」,在其〈菜部〉中的蒜, 如是云:佛家以大蒜、小蒜、慈葱、兰葱、兴渠为五荤。兴渠,即阿魏也。 虽各不同,然皆辛熏之物,生食增恚,熟食发淫,有损性灵,故绝之也。
以上引文亦举出兴渠乃中药材当中的「阿魏」,显然与该书清代的注释书有别!而阿魏在《本草备要》中又有「出西番,木脂熬成,极臭」之语,及其补注亦云:「人多以胡蒜白膺之」,既然多以胡蒜白取代阿魏。可见「阿魏」才是比较符合葱蒜一类之五辛,也可视为即是经典中所言「兴渠」的提炼物,既言其「木脂熬成,极臭」,也根本与草本的芫荽大不相同!而这也是权威的中国明代医药典籍《本草纲目》所认定的。
以上是就古来经典文献的记载,经比对整理而说明芫荽非五辛之理。然而古代碍于交通、语言等隔阂,以及对植物名称、药性的定义与研究不是很严谨之 故,有时仍不免有讹传或混淆的情况发生。以下将更以现代植物学在各个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比较分析,以进一步的论证「芫荽非五辛」之事实。
首先,从植物学之分类而言,葱、蒜、韭、薤一类,皆属葱科(旧属百合科) 葱属之植物( Allium ) ,但芫荽却是伞形科(伞形科 Apiaceae ) 芫荽属。
根据百科全书的说明:芫荽原产于地中海沿岸,常以嫩叶作调料蔬菜食用。埃及于公元前 3~前 2 世纪曾以此为供品。汉代张骞出使西域时引入中国,8~12 世纪传入日本。现中国南、北与台湾都有栽培。根白色,主根稍粗,侧根发生不规则。由此不同分属的两类来看,芫荽不属五辛也是很明显的。
此外,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网络)询答系统的「常见问答」(http://faq.fda.gov.tw/Search/Detail.aspx?id=448 )中,对于目前民间所食用的五辛,亦有如下明确的答复:
问:何谓植物五辛(葱、蒜、韭、荞及兴渠)请再详述?
答:(1)葱:含青葱、红葱、革葱、慈葱、兰葱、薤。
(2)蒜:含大蒜、蒜苗。
(3)韭:含韭菜、韭黄、韭菜花。
(4)荞:即为蕗荞(即薤)。
(5)兴渠:即为洋葱。
此中,已明确的指出,「兴渠即为洋葱」的事实!
据现代化学成分研究,蒜之臭味来源为其共同成分中的大蒜素(Allicin),又名蒜辣素;蒜素;学名为二烯丙基二硫-氧[S]化合物,是从葱科葱属植物大蒜的鳞茎中提取的一种有机硫化合物,也存在于洋葱和其他葱科植物中。
气味来源提取主成分
蒜 | 蒜素(二烯丙基硫代亚磺酸酯)、二丙烯基硫化物(dially sulfide, DAS)、二丙烯基二硫化物(diallyl disulfide, DADS) 、二丙烯基三硫化物(dially trisulfide, DAT)、丙烯 基二硫醚(methyl allyl disulfide)、丙烯基三硫醚( methyl allyl trisulfide) |
薤 | 二甲基三硫化物(dimethyl trisulfide), 甲基丙基三硫化物 (methylpropyl trisulfide),甲基丙基二硫化物 (methylpropyl disulfide),丙基异丙基二硫化物 (propylisopropyl disulfide),甲基烯丙基三硫化物 (methylallyl trisulfide)二甲基二硫化物(dimethyl disulfide) |
葱 | 二烯丙基硫醚、蒜素 |
韭 | 甲基烯丙基二硫化物(methyl allyl sisulfide),二甲基二硫 化物(dimethyl disulfide), 2-丙烯基(烯丙基)二硫化物 〔2-propenyl(allyl)disulfide〕 |
阿魏 | (R)-仲丁基 1-丙烯基二硫醚[(R) -2-butyl1-propenyldisulfide],1(1-甲硫基丙基)1-丙烯基二 硫醚[1(1-methylthiopropyl)1-propenyl disulfide],仲丁基 3-甲硫基烯丙基二硫醚(2-butyl 3-methylthioa llyldisulfide), 二甲基三硫醚(dimethyl trisulfide) |
芫荽 | 正癸醛(decanal),壬醛(nonanal)和芳樟醇(linalool)、 芫荽异香豆精(coriandrin),二氢芫菜异香豆精 (dihydrocoriandrin),芫荽异香豆酮(coriandrone)A、B。 |
注:以上化学成分数据皆来自网络,非笔者实验室亲自检验。
由上可知,这些植物的气味成分,除了芫荽是来自醛及酮类化合物外,其余蒜葱、韭薤、兴渠的臭味成分,皆来自有腥臭味的「二硫化物」,故知芫荽与其他五者之不同也是很明显的。
关于《楞严经》云「熟食发淫,生啖增恚」,是否为五辛中共同成分所为,则须先定义「发淫」与「瞋恚」在人体生理学上如何运作?例如是否是刺激交感神经兴奋?或是肾上腺素分泌? 甚至所谓「女性发淫」是否是指促进动情激素分泌?而男性是否是指增加阴茎海绵体的血流量?另外,人类心理变化牵涉到人体生理化学作用的层面甚广,恐怕不是五辛当中单一或数种化合物可以验证,笔者姑且由中医药文献上针对这六种植物的功效做一比较。
由上表可知,葱韭的种子可治阳痿,而韭更有补肾阳的作用!此外,葱、薤等皆有通阳(在中医学,通阳乃指身体热能可交通上下、内外)之功能,大蒜、阿魏可杀虫,葱可驱虫,而大蒜与韭多食皆有昏神之弊。 此六者唯一共同处为性味皆是辛温,但姜、芥等也属辛温之性,所谓「有辛而不荤者,如姜、芥之属。则非所制。」(见前引),因此可知并非辛温之性的食物皆不得食。再依药理功效而言,芫荽也仅发汗这点与葱稍同,但这也还远不及可食用的「姜、芥」之发汗效果,此外就根本没有所谓的「发淫」之功能了,依此种种不同的「功效」看,将芫荽与五辛相提并论是非常不恰当的!
芫荽从其文献、功效、成分当中看来,皆不属于五辛之类已如上文所述可知。
今再根据中华民国卫生署,于民国98年10月署授食字第0981800389号公告的蒜、韭、荞(即薤)、葱、洋葱成分检验方法(见网络附图)之公告中,提示利用这五辛中各自所含有的不同目标基因(rRNA),去检测食品中是否含这五辛成分。其中根本将「芫荽」之检验摒除在外!由此亦可见,在国家最高阶的食品认证机制中,也根本不认为「芫荽」是五辛之属。
如前所述,华人汉传佛教千多年来所推行的优良素食文化中,对于「五辛」 之认定,无论是典籍记载,或古德相传,都是非常严谨而清晰的。在可食与不可食之间,千多年来也有很明确的分辨,并且已形成重要的华人饮食文化之一部份。 改与不改,绝非「个人私事」,这甚至是牵涉整体汉传佛教尊严的重要大事!若真有不当,改进当然没问题,但身为出家人,尤其在教内渐渐具有指标意义的住持大德,岂可在毫不考据的情况下,就只为了「怕别人说话」或「宁可不吃以免犯错」的看似小心,其实是不负责任(让无知者也惶恐仿效)之作法,而让可能是错误的饮食知见,被有样学样的流传于后代?这在行为上固然是一种不实事求是,只求个人明哲保身的处事(世)态度,但同时也反应出其对汉传佛教的无知、缺乏信心,乃至不思有以承担及捍卫的心态,这亦正是今日部份汉传佛教徒的潜在心态。因此,为了整体汉传佛教的住持与弘扬着想,我们于此课题绝不能不有所谨慎与警觉。
庆幸的是,经由本文在佛典经、疏文献与现代相关食品信息的整合理解下,透过几个重要且根本论据的提出,我们可以肯定的说,华人汉传佛教千多年来所食用的芫荽(香菜)并非五辛!希望本文的提出,足以让世界各地广大的佛弟子们,对汉传佛教保持信心,同时在日后香菜的食用上,也能感到安心了。
最后,还要感谢僧伽林佛法翻译班学员,因为有你们的协助收集资料,才使得本文得以有更好的现代科学文献之说服力。
佛历二五五七年 结夏中初稿
佛历二五六一年 佛诞日润稿
天台沙门 法藏 写于
楠西 僧伽林 万佛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