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知津
圣严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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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序 | 十二、今后佛教的女众问题 |
二十三、俗人能看僧律吗 |
| 一、原始佛教 | 十三、作师授戒的资格 |
二十四、迦絺那衣是什么 |
| 二、佛教的伦理观 | 十四、求度出家的条件 |
二十五、僧尼应置产业吗 |
| 三、怎样做一个居士 | 十五、师父一共有几种 |
二十六、百丈清规合法吗 |
| 四、怎样修持解脱道 | 十六、代刀剃度合法吗 |
二十七、破和合僧怎么讲 |
| 五、为什么要做佛事 | 十七、比丘尼与八敬法 |
二十八、化缘怎么讲 |
| 六、神通的境界与功用 | 十八、关于女尼的称呼 |
二十九、建寺做什么 |
| 七、神鬼的种类 | 十九、九众弟子的等次 |
三 十、“大师”考名 |
| 八、佛陀的生灭年月 | 二十、什么叫做小小戒 |
三十一、“舍利”考原 |
| 九、僧人的姓名源流 | 二十一、怎样礼拜与问讯 |
三十二、“龙象”考物 |
| 十、佛教的道场名称 | 二十二、偷盗五钱有多少 |
附录:太虚大师评传 |
| 十一、正法律中的僧尼衣制及其上下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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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的中国佛教,律制不行,对于师资也不重视,谁能授人戒法,谁能为人之师,也就无人鉴别了,这是不对的,既然不能如律授人戒法,岂有戒法授与他人呢?
按照规矩应该是这样的:
一、出家人收出家弟子:比丘需要戒腊在十年以上,比丘尼需要戒腊在十二年以上,并且须对戒律,善识开遮,知所持犯,辨别轻重,自不犯戒。因为律制之中的剃度师,便是沙弥沙弥尼戒的和尚与和尚尼,乃至也是比丘比丘尼戒的和尚与和尚尼。中国的剃度师不管授戒,所以剃度师的资格也不严格要求了。
二、出家人为出家人作师:比丘的戒腊须在五年以上,比丘尼的戒腊,须在六年以上。这个师不是亲教师(和尚),而是轨范师(阿阇梨)。阿阇梨,在比丘有五种:一、出家阿阇梨, 二、受戒阿阇梨,三、教授阿阇梨,四、受经阿阇梨,五、依止阿阇梨。比丘尼则有七种,前五种同上,另加受六法阿阇梨与受具戒时比丘僧中的羯磨阿阇梨。若受菩萨戒,则各加一种阿阇梨。中国的剃度师不管授戒,勉强地附会,相近于出家阿阇梨,实际上出家阿阇梨是受沙弥十戒时的教授师,与剃度师不能相混。但是中国剃度师之不能为其剃度弟子受戒者,决不等于出家的和尚(亲教师),则为无可疑问的事。同时中国的戒和尚,只管授戒,不管教养,地位虽然重要,实质不若剃度师之切乎实际。剃度师的地位,若能准同出家阿阇梨的地位而论,中国的比丘,但有五夏的戒腊,也就可以做剃度师 了(?)。
另有中国戒场中的引礼师,并非律制规定所设,故也不在三师七证之列, 但其所负的责任,乃在辅助教授师教授新戒的威仪法则,故也实可与教授师同列,因此,凡做引礼师的,也不得少过五夏的戒腊。否则,比丘应该于最初的五夏学戒,自己尚在依止他人的学戒期中,岂能为人作戒师?
至于尊证阿阇梨,中国是规定七位,在泰国则有多到二十多位的,并且均由上座比丘担任。若照律制,比丘戒不得少过十比丘授,比丘尼戒不得少过十比丘尼加十比丘授(若在边地可减半数),除了戒和尚的戒腊须在十夏与十二夏以上,其余的比丘比丘尼阿阇梨,五夏与六夏以上的戒腊即可,证明受戒参加羯磨的人数,不得少于限数,多则多多益善。
三、收受在家弟子的条件:这是很宽的,不知比丘大律,也可为白衣授终身五戒以及六斋日授八戒法,但对五戒八戒的义理,必须要知道,否则便成了“无解作师”!
比丘比丘尼可以为在家人授五戒与八戒,若无比丘比丘尼,则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均可授在家人的五戒与八戒,如果没有出家五众,在家的优婆塞与优婆夷,也可以授白衣的五戒。
但如有出家众的时地,在家众不要授白衣的五戒,有出家的大二众,出家的小三众不要授白衣的五戒与八戒。新戒比丘固可以授白衣的五戒与八戒,但如有老戒比丘,最好也不要作师太早。五夏以前,最好不要空言度众而受皈依。因为遗教经上说:“当舍已众他众”,“若乐众者,则受众恼。譬如大树,众鸟集之,则有枯折之患!”何况我们一般的新戒比丘,本身并非“大树”。
若照严格的要求,那就更为苛刻:
大乘为师,必须是出家菩萨,并须具足五德:持戒、十腊、解律藏、通禅思、慧藏穷玄。此为罗什法师所传。
地持经的规定:必须戒德严明、善解三藏、堪能发彼敬心,方可从受菩萨戒,否则即成罪愆。
四分律中对于授人具足戒及受人依止的规定,共有七个五法,若三十五法不成就,便不得授人具足戒,不得为人作依止师,不得畜养沙弥。
僧祗律规定须有十法成就,才能度人出家受具足戒。
萨婆多律摄中的规定:满足十夏,方住师位,复须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无犯,三知轻,四知重,五于别解脱经广能开解,于诸学处创结随开,若遇难缘善知通塞,常诵戒本能决他疑,戒见多闻自他俱利,威仪行法无有亏犯
,具如是德名亲教师(和尚)。
此为列举参考,若要全部做到,今人便无有资格授戒畜徒的了! 但如为人之师者,亦当知所惭愧,始可免招重罪。
有些人以为出家做和尚,乃是最容易的事,只要头发一剃,衣服一换,便是和尚了。但是也有一些人常常询问出家人:“做和尚要些什么条件呢? ”他们所能得到的解答,也是很简单的,不是说“不要什么条件,只能有信心就行了。”便是说:“条件多哩,一时间也说不清的。”
实际上,佛法之前不但人人平等,而且一切众生,都是平等平等的,所以凡是人,都有资格出家,不论贫富贵贱,智愚圣凡,佛门之中,无不容纳。所以出家是很容易的。然而,平等者,只是立脚点的基本平等,并非毫无鉴别的一律收容,否则佛教便将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垃圾桶了!所以,学佛(不即是出家)的条件是来者不拒,出家的要求则有十三重难与十六轻遮,现在分别如下:
第一、十三重难者:坏内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坏工作来出家者),破他梵行(与净戒人行淫者),贼心入道(偷听说戒),黄门(无性机能的人),二根(具有男女两种性器者),畜生变为人形者,非人变为人形者,犯边罪(曾经受戒而犯大戒者),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第二、十六轻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盗贼,不度负债人,不授年未满二十岁者具足戒,不度癞、白癞、痈疽、颠狂等的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整者皆不度),父母不听者不度,不度军公现职人员,不得无衣无钵受大戒,不得借人衣钵受大戒,不自称名不得戒,不肯称和尚名不得戒,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着俗服外道服及装饰品者不得戒。正如百一羯磨中说:“端正者出家,清净者圆具(受大戒)。”
这便是出家的条件了,所谓重难者,只要任占一难,今生便不听在佛法中出家,至于轻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随时出家。另据萨婆多论中说:“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设师僧强授,亦不得戒,惟听为沙弥;七岁以下 ,亦不听度,若度受戒,二具恶作。”
太小太老,都不许出家,僧祗律中说:“若减七岁,若满七岁,不知好恶,皆不应与出家。”又说:“若过七十,能为所作,若减七十,不堪造事,卧起须人,皆不听出家,若年满七十,康健,能修习诸业,听与出家。”
可知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皆不许度其出家,二十岁以前,六十岁以后,虽许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弥,老则老沙弥,小沙弥终将可成大比丘,老沙弥则永不得受大戒。这些条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某些佛教徒,却只限于纸上谈兵,登坛秉具之时,教授与戒和尚,固然会问遮难,但总未见一个新戒被难住和遮住的。有些戒场,为贪戒子多,明知小沙弥不够二十岁,竟教他们先打妄语说已满二十岁;做得好看一点的戒场,便由戒和尚送几岁,以便凑满二十岁,这是笑话了!还有见到癞头的,瞎眼的,跛脚的,也都能够受到具足戒;至于年过六十岁,当然更在方便之例了!那些人能不能得戒,自是问题,那些戒场的传戒师,应不应该负起一些轻法慢制的责任,又是一个问题了!
因为如此,难怪一般人以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
如要求其比较合乎律制的规定,在现代来说,剃度师们固然以审慎的尺度,选择出家的弟子;在戒场传戒之时,新戒报名,也必须附缴一份健康检查表,然后经过一次当面的口试,最后才可决定应否予以授戒。否则的话,所说的条件,根本就不是条件,而是虚应的幌子!
不论在家出家,也不论世法出世法,如要学问,便须投师。否则 除非是大根大器,大智大慧的人,才能无师自通,比如佛教的独觉圣者,就是无师自证的。但是,凡人总比圣人多得太多,所以还是要投师问教,就连释尊也是遍学五明的。
出家人有七种师:两种和尚是十戒和尚与具足戒和尚,和尚译为中国语,便是亲教师,以其由亲近而能教而得名;五种阿阇梨是依止、屏教、羯磨、十戒、 教读,阿阇梨,译为中国语,便是轨范师,以其轨持型范而得名。
和尚,在一生之中,如果仅仅出家一次,那他最多只有两位,甚至仅有一位(十戒和尚可以兼为具足戒和尚)。阿阇梨则可分两类:依止阿阇梨及教读阿阇梨,可以多也可以少,依止虽仅一夜,即为依止阿阇梨,教读虽仅一偈,亦为教读阿阇梨;屏教阿阇梨、羯磨阿阇梨、十戒阿阇梨,如其出家一次,一生之中,也各各仅有一位,屏教是具足戒时教授受戒仪规的,羯磨是具足戒时白四羯磨的,十戒是沙弥戒时教授威仪的。
中国戒场有尊证阿阇梨七位,此在律中并未规定称之为阿阇梨,唯说五夏同阿阇梨位,十夏同和尚位,那么,尊证只能居于“同”师之位。 在家弟子仅有三师阿阇梨,第一是三归(五戒)阿阇梨,第二是八戒阿阇梨,第三是教读阿阇梨。三归师只有一位,八戒师及教读师可多可少。如受菩萨戒,则另外增加二阿阇梨,菩萨戒没有和尚,菩萨戒的和尚是本师佛,而非本师比丘法师。
我们知道了师的种类之后,便可以明白,我们学佛,究竟该有多少位师父了。
现时的佛弟子们,为师为弟子,多半不懂师与师的类别,大家乱拜乱叫乱收一阵。致引起许多人的批评,认为大家都在攀缘抢徒弟。
照律制说,有了一位剃度师,不得再有沙弥戒和尚,乃至不得再有具足戒和尚。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但是,既然已经受了戒,绝不应该再拜其他的人为和尚,亦不得另称他人为亲教师。
离了师父在外参学,如果未满五夏,或已满十夏而仍未知道比丘(尼)律的轻重持犯与开遮者,则应随处请求十夏以上的善知识为依止师,侍奉依止师的礼节,如侍奉亲教师一样,但在亲教师现前时,即离依止师而随亲教师。
如果出外求学,除了依止师通常应以各寺寺主或上座为依止而外,应礼请教读师。
至于在家弟子,既已曾经归依,不必再三再四的另拜归依师。亲近善知识,不怕多,归依师则不得多,否则便是否定先前的归依师,也否定了先前所行的归依礼。如果选择善知识而亲近的话,当可礼之为教读师,事教读师,礼同归依师。
师父两字,是中国人的随俗称呼,如果严格要求,那是不合的。唯在律中,也说弟子事师,应如父想,师护弟子,应如子想。弘一大师称其依止师也是叫师父的。不过上座大德们接受下座比丘的依止之时,应该说明,是依止师父而非亲教师父。另有一点,比丘只可为比丘尼的教读师、羯磨师,而不得为比丘尼的亲教师及依止师,因为比丘不得为尼剃度作和尚,比丘尼也不得依止比丘而住。
在佛教史上,是否能够找到代刀剃度的根据,我是不得而知,但在各部律本之中,我确没有发现代刀剃度的规制。
所谓代刀,便是代理他人收受出家弟子,代理他人为师,代理他人执刀,为他人的出家弟子落发。
这个风气,在今日的台湾颇为盛行,而且都是一辈知名的大德法师,推行着这个风气。有的大德法师,名义上不收出家弟子,却专门代理他人收受出家弟子。如果是代理海外的大德执刀剃度,还情有可原,竟还有代理同在本省同为现世的大德执刀剃度,这就令人大惑不解了。
这种风气,在大体上说,并非坏事,最低限度,能够成就他人出家,出家固是功德,成就他人出家,也是一桩功德。
据我所知,近世的倓虚长老,便是受其师叔代刀剃度的,倓老出家时,他的师父已经圆寂,他的师叔为了使倓老的师父有一个徒弟,所以代刀为倓老剃度,这也许就是代刀风气的肇始罢!然亦不是出自倓老的主张。
照律制来说,剃度师便是沙弥戒的和尚,乃至也是比丘戒的和尚。比丘不到戒腊十夏以上并具足五德,便不得剃度沙弥。已死的比丘,不得为和尚,和尚不现前,即不得戒,大众僧越法。比丘畜沙弥,需要白知僧团;比丘不愿畜弟子而硬要使他畜弟子者,律中没有根据。
不过中国的剃度师,殊少即是十戒和尚与比丘戒和尚的,中国剃度师,在律中的地位,殊难确定,但是充其量也不过相当于阿阇梨而已,唯在律中并无剃度阿阇梨这一名目,中国剃度师,以一般来说,除了不授戒,其责任实又相当于和尚。
因此,为他人代刀剃度,虽非律制,但也不能指出,究竟犯了那一条律制。唯我希望指出,不论和尚也好,阿阇梨也好,没有负起实际责任的人,决不能成其为和尚或阿阇梨,比如依止乃至仅仅一夜,即为依止阿阇梨;教读乃至仅仅一偈或四句,即为教读阿阇梨,若其并未依止,也未教读,那是不能成为阿阇梨的。
当初佛的姨母波阇波提夫人要求出家的时候,佛陀没有允许,经过阿难尊者的再三向佛陀代为请求,佛陀便为出家尼众,制定了八种不可违法,因为皆是规定尼众恭敬比丘尊重比丘的事,所以后人称之为八敬法。这是多数人所知道的事。
实际上,真正实践八敬法的比丘尼,在中国是少见的,能够知道八敬法之胜义的比丘尼,更是少之又少了。同时,中国佛教的环境中,即使希望履行八敬法,也是不能全部如愿的,律中的八敬法与大爱道比丘尼经中的八敬法,略有不同,现在我们试看律中所载八敬法的内容:
一、百岁尼要礼初夏比丘足。二、不骂比丘,不谤比丘。三、比丘尼不得举比丘过,比丘得举比丘尼过。四、比丘尼具足戒,须在二部僧中受(先于尼僧中作本法,再求比丘僧为之授戒)。五、比丘尼犯僧残罪,应在二部僧中忏除。六、每半个月须求比丘教诫。七、不得与比丘同住一处结夏安居,也不得远离比丘住处结夏安居(为便于请求教诫故 )。八、安居圆满,应求比丘为比丘尼作见闻疑罪的三种自恣(自由举罪)。
看了八敬法的内容,我们颇为慨叹,在此八法之中,即使最最知律持律的比丘尼,在中国佛教的环境内,充其量,只能做到前面的一、二、 三条,其余的就没法实践了,在南传及藏传佛教,因为比丘尼的法统失传了, 故干脆也没有比丘尼了。在中国的大乘佛教,比丘尼在二部僧中受戒的法统,早就失传了(也很难查出中国的比丘尼是否曾经有过二部僧中受戒 的实例)。佛制女众出家,应向尼众求度,男众则非菩萨阿罗汉,不足度尼,目的是要维护尼众僧团的法统,至于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的四条,因为中国佛教殊少实行羯磨法,也殊少遵制安居,故也无从做到了。
但是,最可叹的,有些自以为是的比丘,竟以八敬法的理由,作为压制尼众驱策尼众的借口。我曾听说有一位比丘,到尼寺中去挂单,尼众们只留了他一晚,并且也没有做到恭敬礼拜的要求。那位比丘便声色俱厉地呵责尼众,说她们不懂八敬法。
佛教中产生这种现象,确实令人遗憾!比丘尼们,见了比丘,为什么不知道恭敬礼拜呢?比丘为什么又会无缘无故地到尼寺中去挂单呢?
佛制的规定,未曾得到比丘尼的邀请,便往尼寺说法,乃是犯戒的行为。同时,即使得到了比丘尼的请求教诫,还得由僧团大众审查一下你的资格,共有十项标准,称为比丘教尼的十德,其中最明显的两项,便是精通熟习二部(比丘比丘尼)律,并且要有二十岁以上的戒腊。
虽然今日的中国佛教,不能事事讲规矩,但也应该识得大体才好。比丘尼不得轻视比丘,比丘也不得以八敬法来压抑比丘尼,否则的话,彼此都是罪过 !
现在的佛教徒们,对于尼众及妇女的称呼,都是随俗的。律 中对此究竟
如何,那就很少有人知道了。
对于在家妇女,信了佛的,多半被称为女居士,对未信的,便随俗而称太太 、夫人、小姐,乃至对于受了三皈的妇女,往往也用随俗的称呼。
对于出家的尼众,在背后文明的称呼是比丘尼,随俗的称呼是尼姑,在大陆上,当面的客气称呼是师太,普通的称呼是师姑或尼姑,如果对全体,通常是称为尼众。
在中国的唐朝,也有称尼寺的寺主为和尚的,实则凡是戒腊十二夏以上并有资格剃度女弟子的比丘尼,都可称为尼和尚,若不为之授戒,仍不得称为和尚。在台湾,出家的男女二众,一天天地多了起来,尼众与男众之间的称呼问题,虽然大家不懂,但也并不感到困难,客气点的,称为某某法师,普通的便称某师,对集体的称呼,便是尼众或比丘尼们。
其实,这与律中的称呼法是颇有出入的。
律中的出家人称呼在家妇女,有四种:一是姊,二是妹,三是姊妹,四是居士妇。试举如下:
鼻奈耶卷三:“时,有诸妇女白比丘言:‘诸严贤等,渡我等(过江)。’诸比丘答:‘诸姊当知,世尊不许得渡女人。’”
鼻奈耶卷三:“时,尊者阿难行路,中道焦渴,彼中道有旃荼罗女名钵吉蹄,于井汲水。时,阿难诣井乞水,语:‘大妹,我今须水,施我少水。’”
鼻奈耶卷九:“尊者阿那律,即往此(寡妇)家语言 :‘大妹,此间得住否?’”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一:“乃至为女人说法,自赞其身:‘姊妹, 此是第一供养中最。’”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九:“若复苾刍从非亲居士妇乞衣,除余时,尼萨耆波逸提。”
这是随便举了五个例子,事实上在律中,出家人对于在家妇女,通常都用这四种称谓,对年较长的称大姊,年较小的称大妹,看不出年岁的便称姊姊,这个姊妹,在梵文的意义,可能跟英文的Sister是类似的,可以作为姊姊,亦可作为妹妹。至于居士妇,是指居士的妻子,但也可以解作女居士,这可与比丘及比丘尼,沙弥及沙弥尼,优婆塞及优婆夷,看成同一类型。
再说对于尼众的称谓,那就比较复杂了。大略有两类:
第一类:一姊,二妹,三姊妹。这三种是尼众对尼众的称呼,也是比丘对尼众的称呼。
第二类:一、阿姨,二、阿夷,三、阿利夷,四、阿离移迦。这四种是俗人或外人对于出家人通用的称呼。
在比丘尼的羯磨法中,都是用的“诸大姊听”。
鼻奈耶卷七:“难陀告诸比丘尼:‘与汝说法,善思念之。云何诸妹…… 。’”
但是,比丘称呼尼众为妹是不寻常的,称呼为姊妹是寻常的。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三十:“时难提迦告诸苾刍尼曰:‘我今为诸姊妹,说问答法门。’”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十一:“吐罗难陀尼,故恼迦摄波,迦摄波告言:‘姊妹,汝无愆’。”
至于第二类的四种称谓,都是梵文的音译,而且是属于同一个梵文单字的同音异译,它是尊者或圣者的意思,是对于出家人的一种尊称,通常是由俗人用来称呼尼众的,但也间或有比丘用来称呼尼众。这是无可厚非的,比丘尼对于比丘的称谓,通常都是用圣者与尊者的。
在四分律中称阿夷,或用阿姨,因而有人以为这是效法佛陀对于大爱道的称呼,所以比丘称尼为阿姨,实际上这是无稽的,律中规定,出家人不得再以俗时称谓呼其俗亲,乃至父母,也都要改口称居士,何以佛陀反而对于大爱道的称呼仍不改口?所以藕益大师也以为阿姨便是阿利夷,是尊者的意思。
僧祗律用阿利夷。
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卷一:“有婆罗门居士等至苾刍所问言:‘阿离耶 ,今是何日?’”这个阿离耶是称呼比丘的,但与称阿利夷是同一意义。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十二,有一苾刍见苾刍尼来,便称“阿离移迦”这又是阿离耶的相同称呼了。
比丘称尼众,从律中的用法来看,用圣者或尊者之处,通常是对高年、智慧、福德的上座尼或罗汉尼称呼的,对于一般的尼众,便以姊妹称呼。在印度,不论什么宗教的出家人,凡过乞食生活的,几乎都被尊为圣者,所以俗人称呼比丘比丘尼为圣者,那是极平常的事。
有人以为女人出家,落发为尼,便是现的大丈夫相,不得再以女性的称呼相唤。其实,这是中国人的观念,与律中的意义是不相投的。在家是女人,出了家还是女人。在事相上是女人,在观念上还是女人。不过不是在俗的女人,而是出家的女人了。
当然,以姊妹来称呼比丘尼,或者尼众之间以姊妹来相互称呼,在没有形成风气的中国佛教里,一时间是很不习惯的,甚至有人反感乃至惊奇的。我也不一定要提倡这个以姊妹来称呼佛门女性的律制,虽然我愿意如律称呼女尼,所以我要提出这个问题让大家知道,若以姊妹来称呼尼众以及称呼在家的信女,并不奇怪,而且是律中的通轨。
佛教是平等的,那是说学佛与成佛的可能与机会,不但人类平等,一切有情的众生都是平等的。
佛教徒的名位是有差别等次的,这是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不但人与异类众生之间有差别等次,即使圣人与圣人之间也有差别等次。
在人间的佛教徒,一共分为九等,那就是出家的五等与在家的四等。
出家的五等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这些都是梵文的音译,比丘是男性的大众,比丘尼是女性的大众,式叉摩尼是沙弥尼进入比丘尼阶段中必须经历两年考验过程的女性,沙弥是男性的小众,这五个等次,乃是由于所受戒法的多少高下而分。大体上说,二十岁以下的出家男女,都是小众,二十岁以上的出家男女,受了比丘及比丘尼的具足大戒,便成大众,否则仍属于小众。
在家的四等是近住男、近住女、近事男、近事女;若在梵文音译,在家男弟子均称优婆塞,在家女弟子均称优婆夷。受持八关斋戒或是住于寺院不享男女同居生活的人,称为近住,仅受三归五戒,仍然男女同居的人,称为近事,近于阿罗汉的果位或近于出家生活而住,所以称为近住;亲近三宝并且承事三宝,为三宝作供养,所以称为近事。不分年龄大小,名称都是一样。因这四众都是在家男女,所以通常只分为两众。
在这九个等次之中,以比丘最高,近事女最低。凡是行、住、坐、卧的日常生活,如果九众或两众以上集聚在一个场合,都应该礼尊序次,不得男女上下混杂,更不得先后逆次而处。
在九个等次之中的每一个等别,也都各有等次,那就依照各人入道的先后为准。
比丘及比丘尼,应该尊敬上座,具足戒超过二十夏称为上座,上座之中,尚有先后,差一夏、差一月、差一日,乃至差一根针影的时间,便成先后,如果两人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受戒,那就根据各自得戒和尚的戒腊分先后,如果得戒和尚也是同的,那就根据两人自己的生年大小而分先后,其他的比丘及比丘尼,乃至沙弥尼,都以同样的方法,各自分别先后序次,所以,两个初次相见的出家人,第一件事,就是互问戒腊先后(不是生辰大小),以便序次尊礼。如果在大场合下,人太多,事太忙的时候,除了九众应该依次分区就位,除了最上面的八个位置,必须留着给耆宿上座之外,其余的就不必互问,也不必序次了。
至于在家弟子,也是根据归戒的迟早与多少而分先后等次。在家戒之中,以菩萨戒的位次最高,五戒其次,五戒又分满分(全持五条——杀、盗、邪淫、妄语、饮酒)、多分(持四戒或三戒),少分(仅持二戒或一戒)的不同,满分为上,少分为次,最次的是仅受三归的在家女性。但在菩萨戒、五戒、三归之中,均有各自的先后次弟,可以比照比丘的方法各自序别。
菩萨戒是通出家与在家的,所以菩萨比丘(尼)也可以同菩萨优婆塞(夷)在一处诵(菩萨)戒布萨,比丘若先受菩萨戒,再受比丘戒,在菩萨的场合,仍用菩萨戒腊,若先受比丘戒再受菩萨戒,比丘戒的戒腊,也即变成菩萨戒的戒腊,如果戒腊不够居士的多,便应处于居士之下,但此仅限菩萨诵戒布萨的场合,除此之外,在家菩萨不得与出家人争序次,因在九众佛子的等次之中,菩萨没有位次,若到圣位菩萨,他们随类应化,所以无法固定菩萨的位次。
在家弟子,进入佛教集会的场合,均应抛下家庭的辈分、社会的阶级、职业的尊卑、以及知识的高低,均应根据归戒的上下先后而序次第。如果离开教内的集会场合,父是父、子是子、师是师、弟是弟、领导是领导、属下是属下 ,一切均应如常如俗,不得颠倒,既不可不尊佛教的伦理,也不可混乱了世俗的伦理。
出家人,对于未曾信佛的俗人,可以相迎并请坐,对于已经信佛的俗人,可以请坐而不必相迎,对于自己的出家弟子或出家的晚辈,不必相迎也不必请坐,前者是随俗,以期引俗化俗;后者是尊制,并且尊法尊长。
在家弟子除了恭敬三宝,不得希望或要求出家人的殷勤奉迎与下心接待。否则,信佛供僧是为求福,这样一来,反而损福了。
自从佛灭之后,“小小戒”一直是一个问题,佛将入灭之前对阿难尊者提到小小戒可舍的事,但在第一次的结集会上,却被摩诃迦叶否定了。其经过 情形是这样的:在结集三藏的大会上,阿难尊者恭敬地告诉摩诃迦叶说:“我亲自听到佛陀说:‘吾灭度后,应集众僧,舍微细戒。’”迦叶尊者便问阿难:“那么你听佛陀说那些是微细戒呢?”阿难则答:“那时因见佛将灭度,心被忧逼苦恼之所迷塞,所以没有问。”于是,迦叶尊者,便呵啧阿难:“现在说这样的话,已不是时候了,你为何不先请问世尊?”随即提由在会的大众比丘讨论,说到最后,有的以为除了四重——波罗夷戒,其他都是小小戒或微细戒。因此,摩诃迦叶便以结集大会召集人或领导人的身分,作了如下的决定:“若舍微细戒者,但持四重,余者皆舍,若持四重,何名沙门?”又说:“汝等此说,皆未与微细戒合。随佛所说,当奉行之,佛不说者,此莫说也。”( 毗尼母经卷三)
我们知道,大迦叶尊者是头陀(苦行)第一 ,他对戒律的持守,也是绝对清净的,以他的个性,以他对比丘生活的看法与希望,主张不舍微细戒,乃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这个问题并未因此而解决,我们从比丘比丘尼戒中,可以看到,有些条文是不能不受时空限制的,甚至在条文之中,由于结集者的疏忽,竟有重复的事实——比如四分律比丘尼戒的单堕九十七条与九十八条,最重复的,一百六十二条与一百六十三条,也是重复的。对此,古人虽有指出者,但却无有敢以剔除者,那是为了尊重法宝,故仅指出而已。
近代有人主张,将比丘比丘尼戒本(经)来重行编订,剔除不必要的,存下紧要的,这一工作,的确值得吾人来做,但到目前为止,尚无一人胆敢来做,因为这一责任,太重大了,这是要对整个的佛法负责,也要对未来僧团慧命负其全责的事。
不过,我个人以为,我们可不谈舍去小戒的问题,只谈如何来提倡守持重戒的问题,并且根据这一理由,而来编订比丘比丘尼的手册,广为流通,普遍遵行,那倒是个最好的办法。当然,这要由知律的法师,数人合编,方始妥善。同时,这又要讨论到重戒与小戒的问题,因为重戒固然要持,小戒也不能全部不持,否则,真要如摩诃迦叶所说的“若持四重,何名沙门”了。
什么是小小戒或微细戒,我们虽不能肯定地指出,但在律典之中,总还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僧祗律卷二十四说:“尔时,有摩诃罗出家,数犯小戒,别众食、处处食 、停食食、共器食、女人同室宿、过三宿(与未受大戒者)、共床眠、共床坐、不净果食、受生肉、受生谷、受金银。”这些戒,都是波逸提以下的范围,也都是威仪一类的戒。
又据四分律比丘戒单堕七十二条中说,凡是比丘而轻诃杂碎戒者,便犯波逸提罪,故也不得轻忽了小戒——杂碎戒也就是小戒的异名。什么叫做杂碎戒 ?四分律于同一条的制戒缘起中,是说除了四事(四波罗夷)与十三事(十三僧伽婆尸沙),其余便是杂碎戒。
根据善见律的解释,从二不定法,乃至众学法,都叫做杂碎戒。僧祗律卷 十四也说:“杂碎戒者,除四事十三事,余者是也。”五分律卷六则说:“六 群比丘言:何用诵杂碎戒为……诵毗尼不过四事十三事二不定法,无用多知。 ”这又将二不定法不算杂碎戒了。
以二十二明了论的解释:“佛世尊立戒有三品,一小戒,二随小戒,三非 小戒。小戒者,僧伽胝施沙等,随小戒者,是彼不具分罪,非小戒者,四波罗夷。复次,小戒者,诸戒中自性罪,随小戒者,诸戒中所有制罪,非小戒者,四波罗夷。”从这看来,除了四波罗夷,其他均属小戒与随小戒了。
萨婆多论则以为:佛在最初十二年中,为无事僧(不生恶事者 ),仅说一偈:“善护于口言,自净其志意,身莫作诸恶,此三业道净,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这便算是初期比丘的戒经。十二年后,为广 说二百五十戒的五篇七聚,名之为杂碎戒。照这样说来,今天我们的戒条,不论轻重,都是杂碎戒了,都是小戒了。其实这一分别,是对无事僧的圣比丘僧团而言的,因为阿罗汉虽不受戒,也是比丘戒的清净具足者。
又在毗尼母经卷三中看到这样的记载:“见闻疑事有三处:一者波罗夷、僧残及偷兰,此名为戒;二者破正见住邪见中(名为见) ;三者从波逸提乃至恶口,名之为行。”这是将戒律分为“戒、见、行”三部分了,但其除了波罗夷、僧残及偷兰,均非戒的范围,而属(知)见与行(为)的领域了。此之所谓见与行,或即指小戒而言罢!
陀佛是非常开明的,故在五分律卷二十二中“告诸比丘: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佛陀主张菩萨要随类应化,何况不能随方应化?所以如来也早就知道,他所制的戒律,在他灭后,对比丘们将会发生困难,所以垂示阿难:“吾灭度后,应集众僧,舍微细戒。”但对微细戒的范围划定,却给后来的比丘们莫衷一是,虽是初次集藏会上的许多大阿罗汉,也得不到结论(摩诃迦叶的主张也是最大关键)何况我们这些末世的比丘!
不过,我们从上面所举的徵引中,可以大约地判定,佛所说的微细戒或小小戒,可能是指二不定法以后的三篇,因为僧祗律、四分律、善见律,对于小戒或杂碎戒的划定,都是指的四波罗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以后而言,所以弘一大师也说:佛涅槃时云舍微细戒者,或即指此三篇以下威仪戒而言也。
但是,问题决不会如此简单,如果说:比丘除了四事十三事之外,其余的戒律条文皆可舍去的话,那就谈不上比丘的威仪了。所以弘一大师又说:且约最低标准而言,止持之中,四弃、十三残,二不定法,悉应精持;作持之中,结僧界、受戒、忏罪、说戒、安居、自恣等,也应遵行,又说:威仪戒中的性罪,如故杀畜生、故妄语等戒,仍须守持,此是最易受人讥嫌的,如饮酒、非时食,以及关系尼女诸戒等,皆应持之,其余则可随力而为(此系摘其大意,详见其三十三种律学合刊)。
如今,我们很少有人知道微细戒是什么的,也更少有人舍了微细戒的(既然不知,从何舍起)。事实上,虽然不舍,却也根本未持,乃至四弃十三残,也少有人持得完全的,因此,我们目前的问题,不是在于如何来舍小小戒,而是在于如何提倡守持重要的比丘比丘尼戒。
今人归依三宝之后,归依师的第一个责任,便是教授礼拜与问讯的方式。一般弟子,学会了礼拜问讯之后,此一佛教徒的身分,好像也就完成了。
其实,各种宗教,均有各该宗教的仪礼规定,即使是国家的军人,也有其制定的礼节,礼节的使用,也就表明了一个人的身分。所以一般人的观念,并没有错。
但是,在今日的佛教徒中,包括出家的比丘在内,能够如法行礼,并且能对行礼的意义全部明白的,恐怕又不多了。
我们在拜佛之前,往往先有一个问讯的动作,问讯是什么意思,则很少有人讲说。其实,照文释义,就是问候请安的意思,正像我们於日常生活中,和亲友见了面,第一个动作是招手或点头,同时嘴里也得说一声:“你好吗”,
“你近来好吗”。在西洋人通常则是以“早安”,“午安”,“晚安”,“夜安”来表达。当与亲友分别时,也会互相祝福几句,比如“祝你身心愉快”, “祝你一路平安”,“祝你事业成功”,“祝你学业进步”,“祝你好运”等等。这些请安与祝福,都是在开始见面与临行分别时用的,这以佛教的看法,就叫做问讯。佛教的问讯,绝对不是仅仅有个弯腰与举手的动作而已。
在佛的时代,弟子们见了佛陀,固然要问讯,佛陀接见了弟子之后,照样也要问讯(不是弯腰举手)。并且也有常用的词句,试举比丘律中的一个例子如下:
阿难晋见了佛陀,礼足以后,即向佛陀问讯:
“世尊少病少恼安乐住不?”
佛答:“如来少病少恼安乐住”。佛陀也问阿难:
“比丘僧少病少恼安乐住不?乞食不疲,行道如法不?”
阿难答:“世尊,比丘僧少病少恼安乐住,乞食不疲,行道如法。”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请不用怀疑佛陀不会有病有恼,佛为慈愍后世的比丘,也曾现有十种病恼,比如头痛啦,背脊的风痛啦,受人陷害啦,乞食空钵啦,都是如来的病恼。所以弟子们见了佛陀,应该如此问讯。同时在经律中告诉我们,佛陀问讯弟子机会特别多,比如有远道而来的比丘,总是要以慈祥 悌的口气问讯他们:“不为食苦耶?行路辛苦耶?众僧和合安乐住耶?道路不疲极耶?”佛陀时常巡视僧房,探询病患的比丘时,总是要问:“比丘,调适不?不苦否?”
以此可见,今人的问讯,只是徒具形式,并不合乎要求。因为今人问讯,对於佛菩萨的形像,固然无讯可问,即对尊长比丘,也只行礼如仪而已。
还有一个与问讯同样重要,而又同样为我国佛教徒所忽略的问题,那便是“和南”一词的运用。据义净三藏的考证,“和南”一词,根本是古人的讹释,因在梵本佛典中,没有“和南”一词的根据,“和南”一词,纯系“畔睇” 一词讹译而来,“畔睇”的运用,仅限於佛教,其义乃为礼敬。若根本说一切有部杂事卷一中,有一俗人对比丘说:“我等但知,见老婆罗门,即云跪拜, 若见苾刍(比丘),便云礼敬。”
律中的礼敬与畔睇互用,但畔睇并非五体投地礼,畔睇可有两种方式,一是但在口中一说,用表心意即可:一是欠腰而说即可,不必一礼到地。但也可以用於间接表达敬意的场合,比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杂事卷二中说:“时,尊者阿难陀,具传佛教,诣王白知。王言:‘尊者,为我畔睇世尊足下。’”这与今人在书信中用“和南”致敬,是一样的,唯用和南是错的,用畔睇才对。
正因为“畔睇”不即是顶礼,所以在不便顶礼的场合,如暗处、脏处、闹处等,但用口说畔睇某某即可。如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杂事卷十四中说:“若在暗中,不头扣地而说礼拜,须致敬者,口云畔睇。”
又在杂事卷十五中说:“凡是口云‘我今敬礼’,但是口业申敬;若是曲躬,口云:‘畔睇’,此虽是礼,而未具足。”可见,畔睇之运用,不是具足的五轮着地或两手接足。
再说具足的礼拜的问题。我们拜佛,通常都是三拜,我曾问过数位大德,拜佛何以少极三拜,不一拜或两拜?所得的答案,殊不统一,有说三拜表示三宝,有说三拜表示三身佛,有说三拜表示三世佛,有的干脆就说不知道。还有拜下时,何以右手先出,左手后出;拜下后,何以要抓双拳,翻双掌?更是无人能予说明,至于五体投地之后,双掌向上平放,头额置于双掌之上,抑是置于双掌之间,或将双手伸出於头顶之前?亦复莫衷一是。
其实,我们在经律论中,看到弟子礼佛,很少是有三拜的,弟子们请佛说法,总是采取大致相同的仪礼,通常是:“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顶礼佛足,右绕三匝,长跪叉手,而白佛言。”只说右绕三匝,而不说三礼佛足,可见绕佛须旋三匝,礼佛止须一拜。义净三藏也说,西土礼佛,极唯一拜。若于平常修持祈愿,拜数多少,自属例外。
但在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一中说:“今受戒者,偏露右肩,脱革屣,一一皆须三遍礼敬。”也许三遍礼敬,限于受戒。
至于礼拜的方式,据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一中说:“礼敬有二种: 一谓五轮至地,二谓手执师足,任行于一。”第一种是五体投地礼,第二种是接足礼。所谓五轮至地,便是额轮、二手轮、二膝轮。必须五轮至地,方为敬礼,否则便是慢礼。今人有将五轮至地,误解为五心朝天的,以为背心,二手心,二足心,全部朝天,才是至敬礼,这有什么根据,我则不得而知!
拜佛的动作,究竟如何,方算合式?据义净三藏的考核,作礼一拜,共分九段:第一发言慰问,第二俯首示敬,第三举手高揖,第四合掌平拱,第五屈膝,第六长跪,第七手膝踞地,第八五轮俱屈,第九五体投地。远则稽颡拜首,近则舐足摩踵。但在礼拜之时,口中应说:“我今敬礼。”受礼者应答:“无病。”若不如此,礼者与受礼者,皆越法罪。中国佛教中流行一种不成文的规矩:礼佛要三拜,礼人止一拜;还有,礼人不得对面,应向里向上,这与接足致敬的规式相违,不知是谁发明的?
接受礼拜的人,必是尊上,故也不必客气,若坐若立,均不得起身相迎,或者欠身答礼,但要善言诲导,以示亲厚。礼拜的人,绝不可以希望受礼者起身答礼,或者示以不必礼拜,问讯即可;但是受礼者,必定要在佛法之中,大于自己的人,方可礼拜。
礼拜也有几种规矩。根据寄归传中所说,吃了一切饮食之后,若不漱口洗手,不得受拜,亦不得拜人,否则两人均有罪过;若于大小便利之后,未及洗手漱口,或衣服染污了便利涕唾之后,未曾换洗之前,不得受拜,亦不得拜人 ,否则便有罪过。如在人多的集会场中,但为合掌,口称“畔睇”,即是致敬 。在闹处、不净处、道途中,均不得礼拜,但为让退一侧合掌,口称“畔睇” 。否则即是违教失礼,并且得罪。大比丘威仪经卷上说:“至舍后还,不得中道为人作礼,亦莫受人礼;上座卧不得为作礼,亦莫受人礼;上座澡口不为作礼 ,自口亦莫受人礼;上座收盘未竟,不得为作礼,自前盘未收,亦莫受人礼 ;上座饭不得为作礼,自饭亦莫受人礼。”又有:若读经、持经或上座在下处自在上处,不应为作礼;上座前行,不应从后作礼;不得著帽为佛作礼。
在我们中国,对于洗净的习惯,颇难养成,饮食之后,洗手口,在讲求卫生的人,不难做到,至於大小便利之后,每次皆要洗手口,乃至洗涤下体,更换衣服,那就难了,但此乃为佛教的规制,切不可妄谓执相!能够做到是最好,如不能做到,切不可毁谤。
本来,礼拜要以五体投地者为恭敬,在我们中国却不然,佛殿佛堂,均设有拜垫或拜凳,唯恐使人五体投地而弄脏了衣服,所以有人称拜佛为蹲佛。照规矩,佛殿佛堂,皆不应有脏的现象,进入佛地,必须脱去鞋袜,就地礼拜,自然无虞弄脏了,如果是肮脏之处,根本不宜礼拜。奈何在中国的许多寺院中,尚难做到此点,难怪要用拜垫或拜凳了!
还有最不合理的,是出家人在拜佛之先的展具。有人说在地上展具,是用来保护衣的,然而在拜垫或拜凳上展具,又是为了什么呢?“大和尚”们还用侍者代为展具,看来体面,实则不懂规矩,并且有失威仪!因为礼拜而用其他的东西承体,即属我慢的一类,礼拜而不五体投地,岂非我慢而何?泰国比丘有礼布:用为布地礼拜,用为承接布施的物品,这在律中,也无根据的。至于具之为物及其用途,我曾有另文研讨,主要是用来衬体及护衣的,但只用为坐具与卧具,绝不可用为拜具。比丘于就座之先要展具,就寝之先也要展具,礼拜之先则断无展具的道理。这一问题,自唐代义净三藏开始,即予指谪,以后诸多律祖,也无不责斥拜具的伪妄,但此陋习,迄今未有稍改,真是一件怪事!
有人说三衣钵具足,方得受戒,所以戒场必须要具,其实,“三衣钵具足 ”,只是说三衣与钵要具备,而非必须要拜具。故在律中规定的比丘六物,滤水罗比具更要紧,如今却存无用之拜具,而废了急需之滤水罗!
偷盗五钱以上,即犯波罗夷罪。五钱究竟是多少呢?
佛时的印度摩竭陀国,国法制定,凡是偷取五钱以上以及等值五钱以上的物品者,即犯死罪,佛陀也就比照着为弟子们制戒。
印度当时的五钱,相等于我国的几何呢?到底如何算法?这有很多种说法
,现在试举数例如下:
一、藕益大师说:西域一大钱,值此方十六小钱,五钱则是八十小钱。律摄云‘五磨洒’,每一磨洒(亦名摩娑迦)八十贝齿 ,则是四百贝齿,滇南用贝齿五个,准银一厘。亦是八分银子耳。
二、读体大师说:根本律云五磨洒者,一磨洒有八十贝齿,五磨洒有四百贝齿,贝齿一名贝子。本草云生东海池泽,亦产海崖,大贝如酒杯,出日南国 ,小贝齿也……。今云南犹作钱用,而呼为海巴,以一百二十八个海巴作银一分,一千二百八十个作银一钱,如是则四百个贝齿,作银三分一厘二毫。
这两位大师,生在同一个时代,他们彼此间,也曾通过信,但对贝齿折成银子的计算法,却颇有出入,唯其五钱的标准,皆不出一钱银子。如今的银子很便宜,一钱银子,也仅数元而已。
据一位西洋心理学家的分析,人类之中,很少有人不想偷窃他人东西的,也很少有人从来没有犯过偷窃罪的,即使是顺手牵羊,即使从未被人看成是窃盗犯。根据佛戒的持犯而言,在五戒之中,也是以盗戒最易违犯。
依照萨婆多论中说,盗戒的轻重标准,共有三种:
一、准照时下所用的五钱。
二、准照盗取所在地通用的五钱。
三、准照所在国家的法律,盗多少财物以上即处死刑,佛戒亦以比例成为重戒。
在这三点之中,南山道宣律师,是采纳第二点的。至于第一点,现时的社会,已很少用钱,所以行不通;第三点则现时的法律,世界各国,已绝少将窃盗犯判处死刑的,故也行不通了;第二点,因为时下的社会币制,已不用钱,本也行不通的,然以比照的方法来推算,则亦不难遵行了。
我们在大律中看到,凡是未受具足戒的人,不得偷听比丘诵戒,否则便是贼住,便成比丘戒障,终身不得出家受比丘戒。后世的高僧,根据这一理由的推断,以为既不得偷听比丘诵戒,自也不得偷看比丘大律,并以为佛陀制定此一规矩,乃在维护比丘的尊严,尤其是在保护未受大戒者的信心,避免知道了比丘戒的内容之后,不能体察佛陀制戒的圣意,便来妄加轻视。此一观点为藕益大师等所主张。
但是,我们还可看出一项神圣的观点。僧团中于诵戒集合时,小众出家弟子都可参预,唯于开始羯磨法时,才将未受大戒者遣出。另有每作羯磨,皆不许小众参预,即使参预,也得遣置于眼见耳不闻处。再有菩萨戒弟子,规定半月诵戒布萨,并且七众菩萨皆可聚集一处诵戒布萨,但于举行羯磨法时,除了比丘大众,余皆必须退出,原因是只有受了具足戒的人,才有羯磨法。羯磨法之所以成为秘密,主要是在比丘诵戒中的出罪举罪与悔过,为了防止小众及俗人对比丘的轻慢,所以不许参加。
如以后一观点而论,未受大戒而先看大律,只要是以信敬的心看律,只要不偷听比丘的羯磨法,便不能构成贼心入道的罪名。所以在南传的泰国,不唯不禁止居士看律,并且鼓励居士们看律,当然,泰国的居士,多半也曾出过家的。他们还是可以随时再去出家。即在中国,自古以来的高僧之中,也有好多是在未出家时便看过大律的,许多在家的大善知识,阅藏之时,大律当然也是他们阅读的对象之一。佛法重在制心,若无破坏佛法之心,而来看律,自也不致成为戒障。此一观点,灵芝律师颇有见地,弘一大师亦予同意。(见弘一大师‘徵辨学律义八则’)
不过弘一大师也曾说:“若欲觅求律中,有制未得戒者,必须学比丘律之明文,乃不可能之事。”未受戒或未得戒的白衣,好心看了比丘律,固然未 即成‘贼住’的罪名,但是比丘律乃为比丘所制,居士用不着研究,也不必研究。因为凡夫总是凡夫,看了比丘律,难免不将比丘律的尺度用来衡量现前的比丘生活,故也难免不会生起轻忽比丘的心理,若果真是如此,“贼住”的罪名,也就不难构成了。
迦絺那衣这样东西,实在不易懂得,尤其是由迦絺那衣而来的‘迦絺那月’,更加使人摸不清楚(此非本题,故从略)。我在受戒时,戒和尚讲比丘戒,讲到迦絺那衣,大家莫名其妙,很多戒兄问我,我也跟他们一样的莫名其妙。受戒之后,披阅律典,每逢提及迦絺那衣,虽加特别注意,仍是不得要领。原因是我们中国佛教中,从来没有这样东西,谁也不曾见过。
事实上,迦絺那衣之在比丘比丘尼,非常重要,它由安居而来,中国佛教不重安居,丛林之中,虽有安居之名,但也仅有其名而已。迦絺那衣本由安居功德而来,所以称为功德衣,中国禅门的丛林,安居之后,却没有功德衣可受,即使受了,也没有用处,所以也就省了。
依照佛制,比丘比丘尼每夏必须安居,从四月十六日到七月十五日为安居期,若有为了三宝的事故,可延迟一月到八月十五日。前者称前安居,后者称后安居,但是每一比丘比丘尼必须安居,在安居期中,若有三宝的公事,须外出者,可受七日法,外出七日;最长的可以在僧中白二羯磨,外出半月乃至一月。皆不算破夏,仍可以享受结夏的功德利益。
安居期满,有四事应做:一自恣、二解界、三结界、四受功德衣。
现在我们要谈的,便是第四项受功德衣。
安居期满,照例受功德衣,但是根据十诵律的规定,有五种人,不能接受功德衣的:一者无岁(在本夏安居期中受戒者,尚未满足一夏,故称无岁),二者破安居(不合规定安居,或者没有安居)
,三者后安居,四者受摈(因为犯戒而被僧中摈除者,摈有灭摈、驱摈、默摈三种,非于比处能详,故从略),五者别住(因为犯戒而受别开众人而住的处分者)。
为什么要把功德衣看得如此神圣严重?因为受了功德衣的人,可有五种方便利益可受:一者蓄长衣(除了三衣之外另有衣者,便是长衣),二者离衣宿(佛制比丘比丘尼,不得三衣离身他处宿),三者别众食(四个比丘以上别聚一处乞食食,称为别众食,佛制不许),四者展转食(吃了一次正餐,移位再吃,便算展转食,佛制不许),五者食前食后不嘱比丘可以入聚落(辰时为食时。从见明相至吃饭时称为前,从吃饭时到日影正中称为后。佛制比丘不许于日中之前不告知同住比丘便往聚落中去)。
以上五点在佛制的僧团中,算是特权的享受,所以看得很神圣很严重,如果比丘而失去了受功德衣的资格,那是很可耻的!今日的泰国,仍把解夏受功德衣的古制,看得很隆重。但在中国,根本不受任何约束,故对迦絺那衣,也就不关痛痒了。
至于功德衣究竟是一样什么东西?律中说:若得新衣、檀越施衣、粪扫衣的任何一种衣,四周安缘,五条,裁作十隔缝治。做好以后即日在大众僧前白二羯磨,由一人代表大众受持功德衣。功德衣的本身,只是代表性也是象徵性的东西,受持之后,即予收藏,没有披搭之理。由一人代为受持之后,安居的大众同住比丘也就受了功德衣了,直到腊月十五日至。
但有十种因缘,可舍功德衣(详见律中,文繁从略),功德衣的时限虽有五个月,从七月十六日到十二月十五日,可以享受五种利益,如若自己愿意刻苦,或者所求的愿望已经达到,便可随时舍去,甚至在受 功德衣的当时,即可舍去。如果贪得无厌,虽到时限,仍不愿舍者,时限一过,不舍也等於舍了。舍功德衣的时限一到,仍然集众,在僧中唱舍,这是团体 公式舍法;个人单独提前舍者,但心作念于某时舍,到时即成舍。
功德衣对比丘比丘尼的最重要处,乃在“蓄长衣”的开禁。从每年的十二月十六日到第二年的七月十五日的七个月之中,称为非衣时,比丘不得在非衣时中乞衣,除非遇到难缘,失去了三衣,才可以乞衣,否则非时乞衣,便成犯戒。在受功德衣的期间,即使不缺少衣服,也可乞求,乞到之后,需用则用,不需用则经净施,即可收藏备用(净施是将所得之物,对人说净,心舍与他,实则己用,也就是私有长物的公开化)。故在七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的五个月中,称为衣时。
至于不够资格受功德衣的人,也有乞衣的机会,不过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从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的一月之中,可以乞衣,过时便不许。也就是说他们在一年中有十一个月是非衣时,仅有一个月是衣时。
律文之中的“无迦那衣一月,有迦絺那衣五月”,很多人不会解释,我 在最初,也是不得其门而入,但在僧祗律卷十一中便可看到:“衣时者,无迦絺那衣,得至八月十五日;有迦絺那衣,得至腊月十五日。”这就明白了,所谓无与有,实即无资格受与有资格受的分别而已。
照律制来说,出家人(僧尼)是不得储蓄任何财产的 ,出家人以树下坐、行乞食、粪扫衣、陈弃药,为四圣种。出家人既然出家而入非家,当然用不着财产,也不得有财产了。所以律中规定,比丘不得贩卖贸易,不得执持金银财物,乃至不得蓄衣超过三件。
但是,比丘可以不用财产,佛教却不能没有财产;比丘可以树下坐,林中宿,岩间居,佛教却需要有其中心的所在。故此即于佛陀时代,佛教也有很多不动产的,比如祗洹精舍,共占八十顷地的面积,有一百二十个院落,东西之间,相距十里,南北相去,七百余步。像这样大的寺院,今世已经无法再见了。
所以律制规定,比丘不得私有财产,也不得私自经营财产。如若为了整个的僧团,为了三宝,如有信施,供奉田地、园圃、舍宅、店铺等财产之时,仍可接受的。唯于接受之后,必须交由僧伽蓝民——住在寺院中的五戒净人,或者付与其他的俗人,代为经营,僧人只是计核徵课,收取利润,以供三宝。
在佛陀时代,不仅此也,即使比丘的僧坊寺院,也是由僧伽蓝民管理,那叫做“守园人”,意即看守僧园的人。这在今天的台湾来说,正合一般管理寺庙的俗人的口味,不过我要说明:佛时的看守园人,只是看守打扫,承事比丘,服役三宝,他们绝对无权因看守寺院,而成了寺院的主体,他们只有发心的义务,没有丝毫的权利。绝不像今日台湾的寺庙管理人,简直成了出家人乃至三宝的管理人,如果他们懂得佛理,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与心理,会感到惭愧的,因为那太罪过了!
出家人能不能置产业,在今日的中国来说,已经很难要求到如律而行。根据佛教的宗旨而言,决不希望出家的比丘,成为商人市侩,而去经营买卖;但以佛教的需要而言,我们实又不得不希望佛教能拥有足够的财富,以便从事各项弘化与接引的事业。最低限度,由于我们的时代演进了,我们出家人不能再靠田产收租来维持生活,至于经忏应赴,更是必须改革的生活方式,所以佛教应有其雄厚的经济基础,一则自给自足,再则弘扬法化,普济人群。
依照太虚大师的整顿僧伽制度论来说,佛教的经济,应该是全国统一的,但就目前而言,尚难于最近期间使之实现。是以我们应该盼望中国佛教会,首先开始筹备一个乃至数个事业机构,从事生产,然后其他各个大小寺院,均能相继效行。除了屠宰、渔猎、沽酒、制革、贩毒、赌博等的恶律仪外,工厂、农场、公司、行号,均无不可。
不过最应注意的一点是:出家人只负审核查察与督导之责,实际的经营者,仍应聘用可靠正信的俗人来担任;出家人亦不得以其私人名义来筹设事业机构。否则的话,出家人也就不必出家,干脆就去务农经商好了!
我们很清楚,佛教很穷,但是佛教的出家人,竟又经常都在经济上打圈子:化缘、做法会、拉人情,无一不是为讨几个生活费,所以有人说:“和尚尼姑不要钱,多多益善。”听来不但刺耳,简直就是公开的侮辱。其实,那又能够讨到多少钱呢?真是可怜兮兮!
如果出家人能有眼光,就该从现在开始,筹办各道场的生产事业,到了自给自足并有盈余之后,我们无求于俗人,便能做我们的弘法利生事业;如果正信的在家居士能有热心,也应该协助各自所愿协助的佛教道场,成立事业生产机构,一旦生产事业有了基础,佛教直接受益,在俗的居士们,也可得到间接的利益。
禅宗自六祖慧能数起,经南狱怀让,复经马祖道一,传至百丈怀海,算是第九代了,百丈以下,有希运与灵佑,而分张开出临济(义玄)及沩仰(沩山仰山)两派,后世则有 “临济儿孙满天下”的形势,实际上今日的出家人,多半确是承接临济的法脉 。所以我们多半也是百丈的儿孙。
百丈大师对于中国佛教的贡献,在组织制度及丛林规式上的建树,于中国佛教史上,堪称空前,那就是因他参考律制,适应环境,编纂“百丈清规。”编纂的时代,是在唐朝,宋高僧传说百丈大师:“以元和九年甲午岁(西纪八一四年),正月十七日归寂,享年九十五矣。”那么他是生于玄宗开元七年(西纪七一九年)了。这正是唐代的中叶(唐代是自西纪六二○至九○七年)。但据弘一大师说:“其后屡经他人增删。至元朝改变尤多,本来面目,殆不可见,故莲池藕益大师力诋斥之。”
藕益大师说:“正法灭坏,全由律学不明……即百丈清规,久失怀海禅师本意,并是元朝流俗僧官住持,杜撰增饰,文理不通,今人有奉行者,皆因未谙律故也。”又说:“非佛所制,便名非法,如元朝附会百丈清规等。”又说 :“百丈清规,元朝世谛住持穿凿,尤为可耻!”
弘一大师又说:“案律宗诸书,浩如烟海,吾人尽形学之,尚苦力有未及,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亦可不须阅览,况伪本乎?”
一般人不知佛门有戒律,却无有不知佛门有清规者,百丈清规之对中国佛教的影响,可谓钜而且深了。可是百丈清规的传流改变而已面目全非者,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中国的农村社会,今后必将改变而成新兴的农工业社会,由农村社会的影响下,所产生的中国禅林规模,今后也将不复再起,禅林生活下百丈清规的作用,势必跟着隐退。所以今后佛教的重整与复兴,不用再提清规二字,但能恢复戒律的精神,佛教自然就会复兴了。
破和合僧者,一劫堕大地狱。所以,和合僧是破不得的。
但是幸运得很,今日的中国佛教徒中,很少有人能犯这条罪的!因为和合僧不是随人随便随时随处可以破得了的;尤其是在家二众,乃至出家的小众,根本是不够资格犯这条罪的。所以不可将破僧的帽子,随便给人乱戴。破僧分为两种:
一、破羯磨僧。要在界内,有八个比丘以上,以一比丘起而号召四人以上,别行僧事,另作羯磨,使僧团破裂为两分,这才叫做破僧。因为四人以上的比丘众,方名僧伽,如果只有一个比丘乃至七个比丘,虽不和合,乃至斗争相骂,亦非破僧。在家居士,斗讼两头,令僧不和合,乃是犯的两舌谤僧或说出家人过的罪愆,但却不成破僧罪。
二、破转法轮僧。轮是八圣道分,令人舍去八圣道而入八邪道中,便是破僧轮。但是破僧轮者,必须在九人以上的比丘僧团中,有一人起而自称是佛,另有四人比丘众为之附从,使僧团分裂为邪正两部,才得名之为破转法轮僧。因为女身不能成佛,成佛须转男身,所以比丘尼也不能破转法轮僧,只能破羯磨僧。
化缘一词,本极庄严,比如释迦世尊,是为一大事因缘而出现于世,此一因缘,即为化缘,即为化度众生的因缘;教化众生,度过生死大海,便是化缘。如来入灭之时,还说“应可度者,若天上人间,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也就是说:佛为化缘而来世间成佛,佛虽入灭,化缘未绝。此一尚未完满的化缘,有待后世的佛子来继续完成。
佛因化缘而现,佛子亦皆有其化缘,故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杂事卷五中,有如此的记载:“时舍利子,为‘化缘’故,便往婆罗门家,频频到彼。夫妇皆来,请受三归五戒。”后来并将他们的儿子,舍给舍利子出家为侍者。又于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四三中,亦有如此的记载:“邬陀夷观知彼妇,‘化缘’时至。持衣钵,到彼家……因为说法,便获初果。”
以此可知,所谓化缘,乃指化度的因缘。因缘这样东西,非常微妙,如果往昔生中,未曾结过佛法的缘,即使遇到佛陀,佛陀也无可奈何,佛陀是大觉智人,但亦无法化度一个无缘的人。所以在佛陀时代,有很多不受佛度的人,竟在佛的弟子面前接受了化度。因此,佛及佛的诸大弟子,每见一个可度的人 ,往往总在事先以神通观察,先看他的化缘属谁,便由谁去化度。
现在,每一谈起化缘,总会联想到募捐上去。出家人化缘募款,往往是为起庙。这一观念,本来也与教化因缘是一样的。在佛陀时代,除了佛陀,其余的大弟子们,为了僧团的四事——衣、食、卧具、医药,也曾向在家人去劝募,有时为了住的问题,也会劝募。但他们很少向老信徒动脑筋,他们是向未曾信佛的人施于方便的教化,当其接受了教化,归依了三宝,甚至证得了圣果之后,自然会来大力施舍的,所以在佛时的许多精舍,多数是由一人独捐的。
这在中国以前,大陆上的许多大寺院,由一人独捐而建者,也不乏其例。故在大陆上也有一种极其良好的古风:有些出家人,为了要在某地兴建或重建一座寺院,便向当地的首富着手,即使是不信佛教,也要设法来感动他,教化他;往往是用苦行感动的,比如风雪之夜,赤足踏雪,敲着木鱼,唱着佛号,终夜不息。有的连续数年,才能使之受化,一旦受化之后,那就成为虔诚的大力护法了。如此的化缘,始可称为真正的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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