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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摄初门
智 者
谛 闲
一布施,二爱语,三利行,四同事。
次诸陀罗尼而辩四摄者,若菩萨内具诸三昧陀罗尼,自行既充,必须外引含识,同已所行之道。然大士利物广济莫若四无量心与四摄法。但四无量心名目既已先辩,岂烦重出,四摄善巧接引之要。故次而明之。此四通言摄者、众生情所爱者,即是此之四法。若大士用此四法,同情接引,则物之所归焉。若众生依附,方乃导以大乘正道而度脱之。故云: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道。
一、布施摄
菩萨以无所舍心,行于二种布施,能摄众生。一者,财施;二者,法施。若为乐财众生,即以财施而摄取之;若为乐法众生,即以法施而摄取之。以此二施能利益一切众生,既蒙恩利,因是生亲爱心而随受道,得住真理,故名檀布施摄也。二者施相略如前檀波罗蜜中分别。
二、爱语摄
菩萨若以善软之言随顺一切有情,安慰开喻,则一切众生之所乐闻,因是生亲爱心依附菩萨而随受道得住真理。故名爱语摄。
三、利行摄
菩萨随起身口意行,能令一切各沾利益。众生既蒙胜利以欣所得利故,因是生亲爱心,依附受道得真理故,名利行摄。
四、同事摄
菩萨用法眼明见众生根缘,故一切随同欣之者,即分形散影,普利其光,同彼事业,各使沾益。既巧同其事,因是生亲爱心,依附受道,得住涅槃,故同事益物,名为摄也。
六和敬初门
一同戒,二同见,三同行,四身慈,五口慈,六意慈。
次四摄而辩六和敬者,菩萨既能善用四种同情之法,摄得众生为成就故,必须久处。若不和同爱敬,则两不和合,不得尽成般若,是为魔事。若善用六和,则与一切冥同,必得善始令终,则能安立一切于菩提大道。故次四摄而明之也。此六通名和敬者,外同他善谓之和。内自谦卑名之敬。菩萨与物共事,外则同物行善,内则常自谦卑,故名和敬。
(一)戒和同敬
菩萨通达实相,知罪不可得;为欲安立众生与实相理,以戒方便,巧同一切持诸戒品,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戒善,不断不常,未来必得菩提大果。是以敬之如佛。故说同戒为和敬。
(二)同见和敬
菩萨通达实相,不得诸法不知不见。为欲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见,方便巧同一切种种知见,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因此知见分别,增进开解,必得种智圆明,是以敬之如佛。故说同见为和敬。
(三)同行和敬
菩萨通达实相,无念无行。为欲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行方便巧同一切,修种种行,无有乖净;亦知众生同此诸行,渐渐积功德,皆当成佛道,是以敬之如佛。故说同行为和敬。
(四)身慈和敬
菩萨住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身,慈善根力,能不起灭定,现诸威仪,与一切乐。故身与九道和同,亦知前得乐众生,悉有佛性,未来必定当得金刚之身。是以敬之如佛。故说身慈为和敬。
(五)口慈和敬
菩萨以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口,慈善根力能不起灭定,普出一切声音语言与一切乐,故口与九道和同;亦知前所得乐众生悉有佛性,未来必定当得无上口业,是以敬之如佛。故说口慈为和敬。
(六)意慈和敬
菩萨心常在无缘慈三昧,以修于意慈善根力,能不起慈定,现诸心意与众生乐,故意与九道和同;亦知前所得乐众生,悉有佛性如来藏理,未来必定当得心如佛心,是以敬之如佛。故说意慈为和敬。
摘自《台州佛教》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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