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邪之利器
邓子美


  在中国,邪教与巫术在本质上的区别不大;但巫术活动与邪教组织的活动是有严格区别的。具体来说,也可从韦伯宗教社会学中有关教职人员与巫师的区别中加以引伸,即前引巫术活动是个别的等,共四个要点。但是,如果“缺乏形而上学的观念理性化,也缺乏一种特殊宗教的伦理”。一旦巫师从“个体的”发展为“有规则的、有组织的、经常性运作机构”,从“自由职业”转向“社会化”的“固定的职业”;从“依凭个人魅力,通过奇迹(所谓特异功能)、可以灵活解释的暗示而发挥作用的人”转为(假冒的)“先知”;在训练与培养方式上,通过组织手段,把“通过非理性的手段企图获得再生的‘唤醒教育’与纯粹经验的技艺(如气功)的培训结合起来,并形成一定规模。于是,零星的巫术活动便最起码也构成了民间会道门。由于至少从唐末以来,“民间信仰体系与主流意识形态体系的矛盾、抗衡与冲突却逐渐打成‘死结’。”这些民间会道门之类的组织一旦带上了反社会性质,那就是邪教,被其利用的民间信仰也就转化为邪教信仰。
  在中国式邪教的共同特征中,最核心的一条就是非理性,尽管它也或多或少强调一些伦理。明确了中国式邪教的共同特征,宗教社会学进而应从人的社会行为入手,分析邪教为什么往往迅速蔓延的原因。这当从最近也最显明的例子即“法轮功”来剖析。那么,“法轮功”为什么能迷惑许多人,包括了解科学的高级知识分子呢?
  从追随者的自身原因看有这样几点:
  1、利令智昏。他们被“法轮功”许诺修炼后能使人从此不再生病、治好绝症、拥有神通(特异功能)、避灾消难等等引诱,尽管这些许诺凭常识与经验就可知其难以实现,即使人有这类需求,也属于韦伯所谓只能求助于魔法的“不合理”需求,但他们却希望有奇迹出现。
  2、受亲属与熟人影响,即“法轮功”所谓“传销”。一般而言,国人对陌生人有防范心理,对亲属与熟悉人则容易轻信,这也被“法轮功”钻了空子。此外,普遍存在的“一窝蜂”的盲从心理则使之加剧。韦伯的社会类型学把这类行为归纳为与理性行为相对立的习惯行为与富于感情的行为。
  3、由所谓“功效”或其它因素激起的狂热。一部分练功者在习练了一阵后身心产生了一定变化,他们说,到这时,要想不信也不容易。这里应指出气功与巫术的区别,气功实际上是调身、调息、调心的技术,完全可根据普遍经验确认其祛病强身,乃至安心定神的功效。因而气功与作为人们的信仰和活动的一种体系,基本上是在满足生活需求中感到智力和技术无能为力时的一种反应的巫术不同。“法轮功”的欺骗性在于它把感到智力和技术无能为力而希企奇迹的民俗信仰与气功的安心定神实效混在一起,而且安心定神的有限作用因信仰而得到了放大。这就是为什么那些人要想不信也不容易的原因,也就是假如他们不“信”,放大作用即刻就会消失。但必须指出,民俗信仰对长生不死、神通的追求属于“魔法”,因而与这一追求结合的气功轻则走火入魔,重则由于练气功获得了些许实效得到信仰的放大而转化为邪教狂热,邪教头目所煽动的自杀行为正由此而起。
  中国式邪教为什么迷惑许多人也可从其采用的手法看,主要有两点:
  1、迎合民间心态,是“法轮功”在不很长的时间里广为流传的主要原因。从文化史角度看,近代以来中国器物文化、制度文化、观念文化各层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唯居于文化内核地位的心态文化层面似乎仍停留在前现代。巫术与鬼神崇拜、个人魅力崇拜、祖先崇拜、盲从心理、依附心理等依旧,如有增加的话也只是加上了现代的浮躁……这些是邪教盛行的沃土。
  2、利用国人长期生活在这样的心态文化氛围中而习以为常,缺乏对巫术与经验技术、高级宗教与原始魔法间差别的辨识能力,于是把民间信仰、巫术和传统技术,个人体验和可得到普遍验证的经验等等搅混在一起,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
  其实,人的理智本有辨识是非邪正的能力,当然理智的发达始终受经验的制约。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经过对巫术盛行的原始部落实地考察后曾得出这样的结论:原始人就把技艺知识与巫术的适用范围分得很清楚:在有关战争、爱情、贸易、探险、捕鱼、航海,以及制造独木舟的巫术活动中,经验和逻辑的规则都被当作技术而严格地予以遵奉,凡是能应用知识和技术以获得良好结果的地方都应用知识和技术,而不诉诸巫术;只有在人们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时,即表面看来取决于运气、机遇和命运时,人才求助于巫术。无疑,现代人在经验知识面包括科学知识方面扩充了许多,但还要靠看他们是否运用了每个成年人都有的理智的辨别能力。上述“法轮功”迷惑那么多人的主观原因就是:1、他们的理智被眼前似乎马上可以得到的种种好处蒙住了。2、对亲属、熟人讲的并未用自己的理智进行认真思考与验证。3、由“功效”激发的狂热,那更是丧失理智。李洪志不准练功者独立理智地思考,这证明了他最害怕理性。因此,理性是破邪的利器。
  理性化是现代社会运动的主要趋向,也是区别高级宗教与“魔法”的准绳。只有明确区分巫术与经验技术、高级宗教与巫术、个人体验和普遍经验等,才能切实提高对邪教的辨识能力。就个人而言,现代社会的个人行为若要达到预期目的,必须依靠理性的努力而不能指望奇迹。就社会而言,只有提高全民族的科学理性素质,才是破邪的根本。当前,真正从理论上明确了上述诸点,在操作上就能做到在破邪中既不姑息巫术,也不至于误为反邪就是反宗教。相反,应引导传统宗教自觉去除巫术污染,发挥正当宗教破邪的积极性。同时,以高级宗教化导低俗的民间信仰,可以节省巨额宝贵的社会资源,事半功倍,收到较好效果。原因就在从低俗向高级层次进化,是宗教发展的必然趋势。因势利导,就能化民俗信仰对现代化建设的阻力为动力。因此,这完全可与提倡科学与无神论并行。双管齐下,综合治理将使破邪破在实处。

                摘自《世界宗教研究》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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